索引号
MB1A08302/2021-2445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名称
市住建局4月份工作计划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市住建局4月份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3-31 12:00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城市建设科

  1. 抓紧推进杨家新沟泵站、九真污水处理站等工程前期工作;启动纺织路、竟西路、广沟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投标。

  2. 抓紧实施西湖引水通道建设工程、民兵训练基地、荷沙线(汉北桥大天公路路口)道排工程、2020年城乡污水处理工程、经五路道排工程、2020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20年党群服务中心(第一批)、小南湖排水联通工程、星星大街(经三路-公园泵站)排水管改造工程。

  3. 完成华西农商城西侧排水管道工程、东湖路老棉花公司排水管网工程、100个乡村小景观、城区30具消防栓建设工程、4月份雨污分流错接混接整改。

  4. 督导市政局、项目处、城开公司抓好党史教育学习等中心工作。

  1. 村镇建设科

1.组织23个乡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方案上规委会研究。

2.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锁定数据,开展安全鉴定,督促乡镇迅速建立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整改台账,下发告知书,督促整改到位。

3.完成2021年危房改造鉴定工作,启动危房改造建设。

4.督促各乡镇迅速完成擦亮小城镇各项前期工作,同步开展拆迁、矛盾协调工作,力争本月有1-2乡镇启动项目建设。

5.开展擦亮小城镇一季度督导检查。

6.印发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擦亮小城镇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乡镇全面启动百日攻坚和百日整治工作,下乡进行督导检查。

  1. 公用事业科

  1. 组织供水供气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活动,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2. 全面督导,加速推进乡镇天然气村村通工作。

  3. 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及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工作。

  4. 积极推进水务改革的相关工作。

5.加快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1. 建筑管理科

  1. 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市场、节能综合大检查。

  2. 指导建管处做好我市建筑工人队伍建设调研工作。

  3. 督促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涉及的渔薪青山页岩砖厂及皂市乐新建材有限公司整改工作。

  4. 提请市政府出台《天门市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5. 做好农村建筑风貌研究的煞尾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稽查执法科、行政审批科)

  1. 督促建管科、城建科、公用科、村镇科对涉及影响市场主体公平性竞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整改。

  2. 督促局属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及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3. 对我市挂证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督促整改,并及时在挂证系统上进行标注。

  4. 督促市发改委和市应急局月底前完成地震安全区域评价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启动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督促窗口共同研究制定缩小施工许可证办理范围的文件督促系统公司根据20213月工改考核结果,不断优化解决工改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5. 督促建管科和质安站制定施工图分类审查办法,进一步缩小图审项目范围

  6. 督促建管科和质安站根据《天门市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提前综合竣工验收方案》申报后的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方案,修改系统设置,并进行试运行

  7. 督促建设和燃气2个专委会根据各自制定的《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开展两会期间安全检查工作。

  8. 督促公用科加强对燃气公司搭售问题进行督办,彻底整改。

  9. 督促建设和燃气2个专委会对3月下旬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根据各自制定的《全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方案》和《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方案》做好持续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 根据《2021年度住建局下沉企业、助企业纾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第一轮下沉活动。

  11. 按照招商计划安排,督促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外出招商

  12. 根据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开展第一轮走访收集的问题,将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并督促责任单位积极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六、办公室(保卫科)

  1. 统筹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和复审工作。

  2. 完成市委工作纪事、天门年鉴编撰工作。

  3. 统筹督办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及常态化防控工作。

  4. 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分解督办工作。

  5. 统筹做好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现场监察工作,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

  6. 启动并争取完成局机关2021年档案整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做好档案达标管理创建申报工作。

  7. 与政工、团委一起推动全系统读书活动,组织一次五四朗诵比赛。

  8. 统筹做好市委书记留言版、网络舆情、数字城管、双评议、信息宣传、内保等日常工作。

  9. 推动全系统四百双争双评议活动。

七、政工科(监察科)

  1. 继续大力推进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按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2. 做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湖北省反馈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反馈意见中关于学习教育方案整改工作。

  3. 完成电视问政关于非法混凝土搅拌站问题调查问责工作。

  4. 完成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执行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5. 天城水务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的接转规范处置工作。

  6. 四百双争双评议活动。

  7. 人才引进工作。

八、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1.做好2020年度住建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做好住建系统国有资产购置预算申报工作。

3.做好天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月报上报工作

4.做好住建系统国有资产编制月报、住建系统债务检测平台月报上报工作。

5.宜佳公司分红。

6.振兴租赁中心等单位过渡期资产规范化管理工作。

九、智慧住建科

1.保持海绵城市排水监测平台和乡镇污水处理智慧管理平台正常运营,记录各项数据

2.督促施工技术人员对部分污水监测点无数据的情况进行处理

3.继续配合技术人员进行网络运维,确保设备和网络正常运行。

十、局属单位

(一)项目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专班)

1.继续完成乡镇生活污水补短板工程建设工作,对已完工的乡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2.继续完成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延伸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3.继续完成乡镇污水建设期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建管处

1.对已开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继续进行排查、摸底、督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并上报住建局。

2.继续加强对全市在建工地的巡查,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3.继续推进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宣传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政策要求。

4.通知各建筑企业网上报名,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建筑安管人员(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本月制定考核计划: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人数200人,建筑安管人员考核人数150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人数150人。

5.发布4月份信息价,继续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稳定。

(三)质安站

1.继续完成住建局中心工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对接工作及本站日常工作;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2.继续进行日常监督;继续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责任片区疫情防控、扬尘治理巡查督导力度;针对新建工程是否按标准设置标养室开展专项巡查。

3.继续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问题整改并落实到位,加强预拌混凝土抽样工作。

  1. 继续对乡镇卫生院工程进行质量巡查;加大对城区在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雨污分流工程进行质量巡查,做好技术指导与咨询工作。

  2. 积极跟进五大公建工程消防验收进展;继续完成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及抽查工作;积极完成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但已竣工投入使用工程资料受理统计工作;对申报通过的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但已竣工投入使用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备案;配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对高层建筑进行专项消防检查。

(四)节能办

1.对商混站、砂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和砂浆推广现场督导。

2.继续做好下沉企业、助企纾困企业调研走访工作。

3.迎接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

4.对全市建筑工地开展一季度建筑节能检查。

5.协助天门市绿林口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获得绿色建材标识

6.制定党史教育系列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五)市政局

1.更换北湖泵站电缆线、民政局泵站变压器

2.完成城区泵站设备检修清淤工作

3.加大力度对城区破损人行道、井盖进行维修。

4.按年度计划对雨污管网进行疏通。

5.对天门河、杨家新沟、湛桥河、北湖、东西湖、小南湖排污口巡查存档

(六)公用事业局

1.组织开展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大检查

2.继续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相关工作。

3.督促燃气公司按照倒排工期计划推进乡镇天然气建设工作。

4.继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及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5.做好供水、供气行业网络舆情、来电来访调查处理及回复工作。

6.按照住建局统一安排,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关活动。

(七)城开公司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好爱国卫生相关活动。

2.继续抓好项目招投标工作;按要求做好公司资质维护

3.继续推进2021年城区雨污错混接整改工程;做好城区8条主、次干道积水段、点排查维修整改工作

4.做好已验收工程的结算送审工作。

5.做好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6.抓好固定资产管理,对相关租赁项目进行合同续签和租金征收。

7.继续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8.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学习、信访维稳门前四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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