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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244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文 号
标 题: 市住建局5月份工作计划
市住建局5月份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4-30 16:10


  1. 城市建设科

  1. 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做好城市内涝防范、积水点整治工作。

  2. 启动2021年乡村微景观工程、杨家新沟泵站、李场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1年党群服务中心(第一批)EPC招标工作;启动乡镇生活污水补短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启动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启动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申报工作。

  3. 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第一批项目、姜家巷污水管道工程、西寺路南端污水管道工程、纺织路、竟西路、广沟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预算评审并启动招投标工作;完成申报城市内涝治理项目相应可研和初步设计批复。

  4. 完成2020年乡村小景观工程、2020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20年党群服务中心(第一批)、小南湖排水联通工程、经五路道排工程、西湖泵站和北湖泵站清淤工程。

  5. 抓紧实施华西农商城西侧排水管道工程、西湖引水通道建设工程、民兵训练基地、荷沙线(汉北桥大天公路路口)道排工程、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2020年党群服务中心(第二批)、星星大街(经三路公园泵站)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陆羽大道雨水管连接工程。

  6. 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信访和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工作。

  7. 继续督导市政局、项目处、城开公司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等中心工作。

  1. 村镇建设科

1.加快推进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自建房整治工作,对41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自建房分别向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督促630日前完成整改。

2.完成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预判存在隐患的房屋鉴定工作并录入系统。

3.继续开展擦亮小城镇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督促乡镇全面启动以十大任务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筹备召开一次擦亮小城镇现场推进会。

4.启动2-4个乡镇擦亮小城镇项目建设工作。

5.全面启动危房改造工作。

  1. 公用事业科

  1. 督促燃气公司加速推进乡镇天然气建设工作,每周督导,每月通报,确保按时完成乡镇天然气建设任务。

  2. 持续抓好供水供气企业营商环境问题整治,重点做好窗口服务及基础一线人员业务和政策培训、政策宣传。同时做好安装市场放开宣传工作。

  3. 按程序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工作,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考核体系。

  4. 着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启动节水机关、学校、社区、医院节水创建,启动节水阀门、节水消防栓试点。

  5. 落实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接收工作。

  6. 积极推进水务改革的相关工作。

  1. 建筑管理科

  1. 继续开展一季度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做好问题整改督办与复查工作。

  2. 积极引导企业和项目试点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督促质安站协调开发商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住宅工程一证两书制度。

  3. 提请市政府出台《天门市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4. 继续协调做好渔薪镇青山页岩砖厂生态环保整改工作。

  5. 协调质安站和节能办做好建筑工地和商砼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工作。

  6. 组织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调研活动。

五、政策法规科(稽查执法科、行政审批科)

  1. 督促局属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及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2. 督促各科室及单位继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自查自纠工作。

  3. 督促市发改委和市应急局月底前完成地震安全区域评价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启动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督促系统公司根据2021年度4月工改考核结果,不断发现问题,优化解决工改系统中存在的问题。采购一年的工改系统云服务器服务。

  4. 督促建管科和质安站根据《天门市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提前综合竣工验收方案》申报后的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方案,修改系统设置,并进行试运行

  5. 继续督促公用科加强对燃气公司搭售问题进行督办,彻底整改。督促公用科、公用局迅速推行水气并联报装。

  6. 督促建设和燃气2个专委会根据各自制定的《全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方案》和《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方案》做好持续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 督促质安站、公用局开展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 督促公用局、市政局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宣传工作,进行燃气管网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城市内涝、洪涝及燃气泄漏等事故预案演练活动。

  9. 按照招商计划安排,督促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外出招商

  10. 督促局相关责任单位积极解决第一轮下沉企业时收集的问题

六、办公室(保卫科)

1.推动全系统四百双争”“双评议活动。

2.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与政工科组织开办住建夜校

3.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督办工作。

4.完成局机关2021年档案整理工作。

5.统筹做好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档案资料上报工作。

6.统筹督办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及常态化防控工作。

7.按要求运营微信公众号,在省级新媒体监管平台、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完成备案等工作。

8.统筹做好网络舆情、数字城管等日常工作。

七、政工科(监察科)

  1. 继续大力推进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按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2. 开办住建夜校,开展系统内青年人培训,内容包括礼仪、党史、科普等。

  3. 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及人才引进报名工作,事业单位招聘的配合工作

  4. 抓好系统内涉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

  5. 继续抓好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落实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单位(党员)接单三单服务,对接江垸社区,建立1-2件民生实事清单。

  6. 制定住建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并按方案推进工作开展。

  7. 推进基层党建三个一有关工作。

  8. 摸底报送申请中央和省级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相关材料。

  9. 进一步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摸底及建立数据库,统筹推进统战知(新)联会实践创新基地选址,成立组织架构,明确负责人等相关工作。

八、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1.做好2020年度住建系统财务报告编制与上报工作。

2.做好2020年度住建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做好住建系统国有资产的清算与取值工作。

4.做好天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月报上报工作

5.做好住建系统国有资产编制月报、住建系统债务检测平台月报上报工作。

九、智慧住建科

1.保持海绵城市排水监测平台和乡镇污水处理智慧管理平台正常运营,围绕防汛,记录各项数据

2.督促施工技术人员对部分污水监测点无数据的情况进行处理

3.继续配合技术人员进行网络运维,确保设备和网络正常运行。

十、局属单位

(一)项目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专班)

1.继续完成乡镇生活污水补短板工程建设工作,对已完工的乡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2.继续完成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延伸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3.继续完成乡镇污水建设期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建管处

1.对已开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继续进行排查、摸底、督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并上报住建局。

2.继续加强对全市在建工地的巡查,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3.继续推进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宣传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政策要求。

4.联合质安站、节能办等单位,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市场、安全、节能综合大检查。

5.通知各建筑企业网上报名,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建筑安管人员(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及换证。本月制定考核计划: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人数200人,建筑安管人员考核人数150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人数150人。

6.发布5月信息价;继续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稳定。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质安站

1.继续完成住建局中心工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对接工作及本站日常工作;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2.继续进行日常监督;继续抓好责任片区的创卫、扬尘治理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3.继续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对第一季度预商砼企业施工现场砼样品抽样检查结果统计,对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进行整改。

4.加大对城区在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雨污分流工程质量巡查力度,做好技术指导与咨询工作;对高新园2021年雨污分流工程进行专项检查。

5.积极跟进五大公建工程消防验收进展;继续完成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及抽查工作;对申报通过的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但已竣工投入使用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备案;配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对高层建筑进行专项消防检查。

(四)节能办

1.对商混站、砂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和砂浆推广现场督导。

2.继续做好下沉企业、助企纾困企业调研走访工作。

3.开展绿色评价标识认定工作

4.督促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整改到位。

5.做好劳动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市政局

1.对东湖、西湖补水。

2.加大力度对城区网格化的巡查对破损人行道、井盖进行维修。

3.按年度计划对雨污管网进行疏通。

4.继续对天门河、杨家新沟、湛桥河、北湖、东西湖、小南湖排污口巡查。

5.做好汛期排涝准备。

6.督导西湖、北湖泵站清淤工作。

(六)公用事业局

1.做好五一期间的供水供气保障、安全隐患排查及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燃气公司按照倒排工期计划推进乡镇天然气建设工作。

3.继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及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4.做好供水、供气行业网络舆情、来电来访调查处理及回复工作。

5.继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

(七)城开公司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好爱国卫生相关活动。

2.继续抓好项目招投标工作;按要求做好公司资质维护

3.继续推进2021年城区雨污错混接整改工程;完成所有城区渍水问题整改项目

4.做好202113月城区雨污错混接整改工程的验收结算工作。

5.继续做好城区道路塌陷、裂缝排查和维修工作。

6.继续做好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跟踪督导工作。

7.按计划进度抓好原物资公司、振兴租赁的资产接收工作

8.继续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9.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学习、信访维稳门前四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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