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1年6月份工作计划
一、城市建设科
1.启动杨家新沟和小板工业园泵站、李场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九真污水处理站工程、2021年党群服务中心(第一批)EPC招标工作;启动城区8条道路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姜家巷污水管道工程、西寺路南端污水管道工程及2021年乡村微景观设计工作。
2.完成荷沙线排水通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平台、闸北路污水管道工程、趟子街污水管道工程、友谊路北段道路刷黑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纺织路、竟西路、广沟路人行道及供水改造工程、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第一批项目预算评审并启动招投标工作。其它2021年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招标前期各项工作。
3.抓紧实施民兵训练基地、荷沙线(汉北桥—大天公路路口)道排工程、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2020年党群服务中心(第二批)、西湖引水通道建设工程、城区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整改、城区市政工程改造维修、陆羽大道雨水管连接工程。
4.完成2020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20年党群服务中心(第一批)、星星大街(经三路—公园泵站)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5.督促城区五大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进,做好乡镇污水处理项目验收移交。
6.督导市政局、项目处、城开公司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等中心工作和统筹做好城区排水防涝工作,确保高、中考期间城市正常运行。
二、村镇建设科
1.完成41户用作经营的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启动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2.拟定2021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第一批危房改造工作。
3.督促乡镇继续推进“百日整治”工作任务,启动“擦亮小城镇”项目建设。
三、公用事业科
1. 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 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3. 完成乡镇生活污水运营期绩效考核方案并启动考核。
4. 进一步加强供水供气企业作风纪律整治,组织供水供气企业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用水用气相关政策及安全宣传活动,妥善处理各类信访和投诉,提升服务质量。
5. 督促指导燃气公司加快推进乡镇天然气建设。
6. 组织供水供气企业做好高考期间保障工作。
7. 组织公用局及燃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建筑管理科
1. 持续抓好高温汛期工程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扬尘防治工作,召开施工安全生产会议。
2. 统筹质安站与节能办抓好建筑工地及商混企业固废污染防治工作。
3. 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
4. 做好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相关问题的整改与督办工作。
5. 组织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
6. 做好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招标代理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稽查执法科、行政审批科)
1. 督促局属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及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2. 根据机关及科室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工作。做好住建系统执法证换证工作。
3. 督促市发改委和市应急局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批复。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初稿编制工作。督促系统公司根据2021年度4月工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优化解决工改系统中存在的问题。采购一年的工改系统云服务器服务。督促公用科、公用局迅速推行水气并联报装。
4. 督促建设和燃气2个专委会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并按时参加“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5. 督促局相关责任单位积极解决第一轮下沉企业时收集的问题。
6. 按照招商计划安排,督促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外出招商。
六、办公室(保卫科)
1.统筹督导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及风险点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
2.统筹做好省厅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综合督查迎检工作。
3.统筹督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4.统筹做好防汛排涝工作。
5.高考保障统筹。
6.统筹做好半年工作总结。
7.统筹做好“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督导工作。
8.配合做好建党一百周年纪念系列活动。
9.完成局机关2021年档案整理工作。
10.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督办工作。
11.做好“四百双争”、“双评议”、网络舆情、数字城管、保密工作、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日常工作。
七、政工科(监察科)
1. 筹备“七一”建党一百周年庆祝活动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
2. 做好2021年度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3. 做好引进人才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
4. 继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5. 继续推进住建党史夜校活动。
6. 督导天城水务党组织建设。
7. 做好城开公司班子建设和支部建设考察工作。
8. 完善统战知(新)联会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9.推进老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八、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1.做好202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召开一次建筑领域统计工作会议。
2.局属各单位半年审计(巡察回头看)。
3.做好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的编制上报工作。
4.做好国有资产编制月报及债务检测平台的月报上报工作。
5.做好项目资金的申报及拨付工作。
6.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资金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九、智慧住建科
1.保持海绵城市排水监测平台和乡镇污水处理智慧管理平台正常运营,围绕防汛,记录各项数据。
2.督促施工技术人员对部分污水监测点有异常的情况进行处理。
3联合技术人员进行网络运维,确保设备和网络正常运行。
十、局属单位
(一)项目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专班)
1.继续完成乡镇生活污水补短板工程建设工作,对已完工的乡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2.继续完成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延伸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3.继续完成乡镇污水建设期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二)建管处
1.对已开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继续进行排查、摸底、督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并上报住建局。
2.继续加强对全市在建工地的巡查,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3.继续推进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宣传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政策要求。
4.发布6月信息价,收集造价分公司自查自纠表;继续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稳定。
5.通知各建筑企业网上报名,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建筑安管人员(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及换证。本月制定考核计划: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人数350人,建筑安管人员考核人数150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人数150人。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质安站
1.继续完成住建局中心工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对接工作及本站日常工作;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2.继续进行日常监督;继续抓好责任片区的创卫、扬尘治理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高考保障;进行“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3.针对2021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发现问题开展复查工作;对第一季度商品砼抽样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项目督促整改,同时开展第二季度商品砼抽样工作。
4.对雨污分流工程和老旧小区工程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处罚;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工程进行质量巡查,计划组织质量安全检查。
5.积极跟进五大公建工程消防验收进展;继续完成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及抽查工作;积极完成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但已竣工投入使用工程资料受理统计工作;对申报通过的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但已竣工投入使用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备案;进行一次全市在建工地消防质量安全检查。
(四)节能办
1.对商混站、砂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和砂浆推广现场督导。
2.继续做好“下沉企业、助企纾困”企业调研走访工作。
3.开展绿色评价标识认定工作。
4.邀请省厅专家赴天门现场巡讲授课。
5.继续做好防汛排涝工作。
(五)市政局
1.对东湖、西湖换水。
2.加大力度对城区网格化的巡查,对破损人行道、井盖进行维修。
3.按年度计划对雨污管网进行疏通。
4.对天门河、杨家新沟、湛桥河、北湖、东西湖、小南湖排污口巡查。
5.做好汛期排涝准备。
(六)公用事业局
1.督促做好高考期间供水供气保障工作。
2.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3.督促水务公司完成南方集团小区验收。
4.组织做好百花苑等3个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工作。
5.督促燃气公司按照倒排工期计划推进乡镇天然气建设工作。
6.继续跟进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7.完成《乡镇生活污水运营期绩效考核方案》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8.做好供水、供气行业网络舆情、来电来访调查处理及回复工作。
(七)城开公司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好爱国卫生相关活动。
2.继续抓好项目招投标工作;按要求做好公司资质维护。
3.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工作。
4.继续推进2021年城区雨污错混接整改工程;启动城区道路塌陷、裂缝维修工作。
5.完善2020年城区主次干道维修及渠化岛新建改造资料,申请竣工验收。
6.做好2021年度第一期工程款的申报工作。
7.继续做好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跟踪督导工作。
8.按计划进度抓好原物资公司、振兴租赁的资产接收工作。
9.继续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10.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学习、信访维稳、“门前四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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