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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352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文 号
标 题: 市住建局2021年8月份工作计划
市住建局2021年8月份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8-02 14:50


一、城市建设科

1.完成友谊三组(接官路西湖路)道排工程施工图及预算编制并送审、黄潭工业园泵站选址和设计、杨家新沟和小板工业园泵站EPC招标工作并启动方案设计。

启动闸北路污水管道工程、孝子里污水管道工程、后壕泵站整改工程、谌桥河节制闸与城区盖板沟建设工程荷沙线排水通道工程、桥梁防护设施升级改造、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民兵训练基地配套工程、天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平台、天门市5大片区排水管网排查项目、2021年乡村微景观工程、公旺大街(西湖路—友谊路)污水管、雁叫关巷(元春街—人民大道)污水管、公园路(学府名居—状元路)污水管等14项工程。

2.抓紧实施民兵训练基地、荷沙线(汉北桥大天公路路口)道排工程、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2020年党群服务中心(第二批)、2021年党群服务中心(第一批)、西湖引水通道建设工程、城区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整改、城区市政工程改造维修8项工程

3.完成2020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20年党群服务中心(第一批)工程、经五路道排工程、姜家巷污水管道工程、西寺路南端污水管道工程5项工程

4.督导市政局、项目处、城开公司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等中心工作和城区排水防涝、安全生产工作。

二、村镇建设科

1. 继续开展其他农村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2. 持续推进第一批危房改造,将对已完工的农户组织验收,力争完成第一批农房改造资金拨付。

3.持续推进“擦亮小城镇”项目建设。

4.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对2020年危房改造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三、公用事业科

1. 督促指导燃气公司加快推进乡镇天然气建设。

2. 继续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 启动燃气安全评估工作。

4. 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行业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继续加强重点场所突出问题的排查及整治工作,做好迎接环保督察的准备工作。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征收。

5. 落实乡镇生活污水运营期绩效考核方案并开展考核工作。

6. 组织供水企业做好暑假期间高温天气下供水保障。

7. 扎实推进营商服务工作,降低群众投诉信访数量。

8. 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四、建筑管理科

1. 督导建筑业、服务业产值预测和入库工作。

2. 组织开展二季度高温汛期建筑施工综合大检查。

3. 做好鄂西南片区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督办与回复工作。

4. 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文明施工及污染防治工作。

5. 全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应用落地与提质扩面工作。

6. 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工作。

7. 持续做好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及在建产业基地信息统计与报送工作。

8. 加强商混企业专项检查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稽查执法科、行政审批科)

1. 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考核合格者进行执法证换证。

2. 督促建设和燃气2个专委会根据各自制定的《全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方案》和《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方案》做好持续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强化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及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执法。

4. 督促市自规局加快完成国土空间信息平台硬件采购工作。督促市自规局、市发改委就其审批事项进一步进行流程优化。

5. 积极对接省工改办,并及时反映目前省市协同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工改系统重复申报问题,推进省市协同平台优化,方便申请人报建。

6. 对接工改系统公司,督促其配备满足工作要求的现场运维人员长期驻我市办公,确保不断发现的工改问题能及时整改,并完成多个平台的对接工作,提升月度排名。

7. 督促各责任科室和单位按照《关于开展“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8. 督促各责任人在8月底前完成第二轮走访活动。

六、办公室(保卫科)

1.统筹督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是疫苗接种工作。

2.统筹督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

3.统筹开展月度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4.统筹做好湖北省选民登记工作。

5.督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6.根据市里安排,适时组织档案复审验收。

7.组织召开一次网络舆情研判分析会。

8.统筹做好数字城管、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四百双争”、“双评议”、保密等日常工作。

七、政工科(监察科)

1.继续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各项工作开展

2.做好引进人才上报及实习实训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续考察、体检工作

3.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统筹开展好联系社区下沉工作

4.配合纪检组做好监察对象廉政档案创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党纪法规学习

5.按照天门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北戴河暑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6.升学宴的调查、提醒。

八、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1.做好天门市住建领域经济运行情况统计月报上报工作

2.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人员信息库和项目库填报工作。

3.继续做好2020年度住建系统内部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4.做好当月的各项日常工作

九、智慧住建科

1.保持海绵城市排水监测平台和乡镇污水处理智慧管理平台正常运营,记录各项数据

2.督促施工技术人员对部分污水监测点有异常的情况进行处理

3.联合技术人员进行网络运维,确保设备和网络正常运行。

十、局属单位

(一)项目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专班)

1.继续完成乡镇生活污水补短板工程核量工作

2.继续完成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延伸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建管处

1.督导建筑业、服务业产值预测和入库工作。

2.对已开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继续进行排查、摸底、督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并上报住建局。

3.继续加强对四库一平台信息自查、整理工作。

4.继续加强对全市在建工地的巡查,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5.继续推进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宣传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政策要求。

6.发布8月信息价;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回头看”,并汇总检查结果;继续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稳定。

7.通知各建筑企业网上报名,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建筑安管人员(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及换证。本月制定考核计划: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人数350人,建筑安管人员考核人数150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人数150人。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质安站

1.继续完成住建局中心工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对接工作及本站日常工作。

2.继续抓好责任片区的创卫、扬尘治理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防汛排涝紧急预案。

3.继续加强工地高温作业督导;继续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对第二季度商品砼抽样检查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项目督促其整改。

4.加大对城区在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雨污分流工程的质量巡查力度,做好技术指导与咨询工作;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工程的质量巡查力度

5.继续完成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及抽查工作;对申报通过的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但已竣工投入使用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备案;联合消防大队对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材料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节能办

1.对商混站、砂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和砂浆推广现场督导。

2.继续做好下沉企业、助企纾困企业调研走访工作。

3.开展绿色评价标识认定工作

4.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抽查工作。

5.继续做好建材业经济运行分析及数据上报工作

6.继续做好城区防汛排涝值班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

(五)市政局

1.按照创文要求,对城区破损人行道、破损井盖板进行维修更换。

2.按年度计划对城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进行疏通

3.继续做好防汛排涝工作。

4.做好湖、西湖补水工作。

5.对城区所辖桥梁进行常规检测

6.做好安全应急演练的准备工作。

(六)公用事业局

1.继续组织开展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督促燃气公司继续对各类场站、所有管网、燃气用户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督促燃气公司按照倒排工期计划推进乡镇天然气建设工作。

4.继续跟进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5.完成《乡镇生活污水运营期绩效考核方案》专家评审,并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6.做好供水、供气行业网络舆情、来电来访调查处理及回复工作。

(七)城开公司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好爱国卫生相关活动。

2.继续抓好项目招投标工作;按要求做好公司资质维护

3.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工作

4.继续推进2021年城区雨污错混接整改工程;继续推进城区道路塌陷、裂缝维修等工作

5.完善2020年城区主次干道维修及渠化岛新建改造资料,申请竣工验收

6.协助项目管理处办理2021年党群中心建设前期手续,督导已进场施工进度,并汇总资料。

7.协助项目管理处办理2021年乡村微景观建设前期手续,督导已进场施工进度,并汇总资料

8.按方案扎实推进原物资公司公司制改革工作

9.继续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10.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学习、信访维稳“门前四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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