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3年2月份工作计划
一、城市建设科
1.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申报工作。
2.按省厅要求开展2023年城建投资项目系统录入工作,并做好月度投资计划统计上报工作。
3.推进广沟子、杨家新沟沿线排污口整治。
4.督促市政局启动人民大道、古城堤路等城区易涝点排水管网清淤工作;完成排涝设施设备采购;完善《天门市城区排水防涝工作手册》《天门市城区市政设施建设移交接收管护暂行办法》《天门市城区市政设施网格化管理及“路长制”实施方案》;做好城市桥梁日常巡查,重点关注星星大桥运行状态。
5.督促项目处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迅速推进东湖泵站改扩建、龙嘴河泵站等排水防涝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上报工作。
二、村镇建设科
1.完成2023年统计年报填报及审核工作。
2.配合专家团队完成乡村建设评价指标数据分析评估工作。
3.完成58栋存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系统销号工作。拟定《天门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初稿)。
4.启动2023年危房改造申报、鉴定工作。
5.持续推进隐患自建房整治销号及系统录入工作。
6.完成2023年一季度巡林、巡河任务。
7.开展1次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
三、公用事业科
1.持续督促开展燃气领域“百日整治”工作。
2.督促企业按计划推进乡镇天然气建设。
3.按照节水型城市工作清单,推进相关工作任务。
4.持续督促开源公司对已接收管网、泵站进行巡查整改、完善管网维护队伍组建,开展清疏维护工作。
5.持续督促各乡镇完成2022年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并制订2023年征收计划。
6.按市营商办要求,组织供水供气企业对2022年评价考核中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建筑管理科
1. 上报省厅《住建局“抓安全促生产”春季行动方案》,并落实到位。
2. 对省厅2022年度房屋市政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检查和勘察设计质量抽查的情况进行反馈。
3. 继续做好建筑服务业市场主体摸排及培育纳统入库工作。
4. 完成省厅交办各项工作。
5. 继续督导建管处、质安站、节能办完成日常工作。
6. 其他交办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稽查执法科、行政审批科)
1.联合市自规局、市人防办印发《天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文件,取消竣工验收备案。
2.做好工改系统等保测评工作;做好法律顾问聘用事宜。
3.抓好2022年营商评价反馈事项整改工作。
4.对接工改系统公司,确保不断发现的工改问题能及时整改,提升月度排名;与工改公司确定2023年维护服务合作事宜。
5.强化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及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执法。
6.督促窗口做好主动上门服务,听取企业诉求,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做好自来水、燃气网上报建和图审、消防验收备案网上审批工作。
六、办公室(保卫科)
1.筹备召开2023年建设工作会议。
2.配合做好城建城管会议、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召开相关工作。
3.组织召开系统办公室人员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
4.开展引进人才座谈工作。
5.开展1-2次文明城市创建重点点位督导。
6.做好月度例会交办重点工作督办工作。
7.做好书记市长交办件、网络舆情、数字城管等日常工作。
七、政工科(监察科)
1.谋划住建系统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活动。
2.组织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并做好资料上报工作。
3.做好事业单位工资年报、人员年报工作。
4.结合实际,制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反馈问题清单整改方案。
5.继续深化抓好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
6.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八、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1.完成住建系统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及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清理、决算及年报工作。
2.完成2022年度天门市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工作。
3.完成2022年度住建系统财务档案整理与装订工作。
4.完成住建系统国有资产编制月报、债务检测平台月报,天门市城市建设投资统计月报、住建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月报等各项日常工作。
九、智慧住建科
1.保证海绵城市排水监测平台和乡镇污水处理智慧管理平台正常运营,对各项数据做好记录。
2.督促施工技术人员对部分污水监测点有异常的情况进行处理。
3.联合技术人员进行网络运维,确保设备和网络正常运行。
4.在技术人员指导下,结合实例了解设备出现故障的可能情况,并掌握解决方法。
5.谋划和落实我市数字住建工作行动方案,积极推进供水供气智能化管理工作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工作。
6.完成市政排水监测平台和污水处理智慧管理平台网络信号服务续费工作以及户外监测探头电力续费工作。
十、局属单位
(一)项目处
1.启动2023年建设计划内项目前期工作。
2.抓紧实施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管网更新工程、2022年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乡镇污水收集系统完善、竟西路北延道排、城区桥梁维修、竟陵中街供水管网改造等工程。
3.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统计工作。
4.完成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年报、工资年报填报等工作。
(二)建管处
1.对已开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继续进行排查、摸底、督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并上报住建局。
2.继续加强对全市在建工地的巡查,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3.继续推进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宣传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政策要求。
4.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加大行业乱象整治力度,营造住建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5.继续推进我市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要求。
6.督促我市有资质的企业加入统计库,做到应统尽统。
7.发布2月份建筑材料信息价;做好建成完工项目的结算备案工作;反馈省厅检查结果至造价咨询企业,督促造价咨询企业做好整改工作,持续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的稳定。
8.按省住建厅要求,做好2023年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建筑施工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名、线上培训和考核等各项工作。
(三)质安站
1.继续完成住建局中心工作、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对接工作,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日常巡查、投诉处理等本站日常工作。
2.加强责任片区扬尘治理督导、创文督导力度。
3.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开展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
4.准备启动第一季度商砼抽查。
5.加大对城区2022年在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巡查,做好技术指导与咨询工作;加强对2022年天门市乡镇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和2022年天门市党群服务中心第二期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巡查。
6.继续完成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及抽查工作;对新开工地进行消防质量监督交底,加强消防过程施工质量巡查。
(四)节能办
1.对省厅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并向省厅回复。
2.谋划创建2023年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3.抓好商混站年终考核整改督导工作。
4.抓好商混站复工复产工作
5.开展其他日常工作。
(五)市政局
1.做好城区重点易涝点周边市政雨污管网清淤疏通及雨水箅子清理工作。
2.启动城区8座排涝泵站闸门与设备设施检修。
3.组织制订天门城区2023年市政雨污管网日常清疏计划。
4.修订完善《天门城区排水防涝工作手册》。
5.组织开展春节后全市城区人行道、窨井盖及渠化岛设施专项排查,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排查反馈问题维修整改与销号工作。
6.联合质安站督促华茂建工更换西寺路中医院沉降区域人行道雨水管网,做好更换后现场踏勘与验收工作。
7.做好数字城管、创文办及城管执法局转办日常投诉件处理与信访维稳工作。
(六)公用事业局
1.继续开展燃气领域百日整治行动。
2.督促企业按计划推进乡镇天然气建设。
3.按照节水型城市工作清单,推进相关工作任务。
4.持续督促开源公司对已接收管网、泵站进行巡查整改,完善管网维护队伍组建,开展清疏维护工作。
5.持续督促各乡镇征收污水处理费。
6.督促开源公司开展污水厂2023年1月份月度考核。
7.督促开源公司反馈对《天门市乡镇污水管网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初稿)》《天门市乡镇污水管网和配套设施维护协议(初稿)》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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