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3年3月份工作计划
一、城市建设科
1.做好天门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准备工作。
2.抓紧推进广沟子、杨家新沟沿线排污口排查整治。
3.出台《天门市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4.做好2023年省级城乡建设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5.督促市政局完善《天门市城区排水防涝工作手册》《天门市城区市政设施建设移交接收管护暂行办法》;完成排涝设施设备采购;启动3月份城区“四湖”生态补水工作;持续推进城区重点路段雨污水管道清淤与疏通工作;做好城区市政设施常态化巡查巡检工作。
6.督促项目处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老城西中学片区化改造、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迅速推进东湖泵站改扩建、龙嘴河泵站等排水防涝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做好创文指挥部交办整改事项。
7.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上报工作。
8.启动星星大桥监测。
二、村镇建设科
1.按规委会审批的建设方案逐项完成23个乡镇“擦亮小城镇”绩效评价,并向市政府请示进行竣工决算,按决算金额安排奖补资金。
2.完成2022年天门市乡村建设评价报告。
3.持续推进隐患自建房整治销号及系统录入工作,完成废弃房屋系统销号工作。
4.完成2023年53户危房改造房屋鉴定,并督导乡镇全部开工实施改造。
5.完成2023年一季度巡林、巡河任务。
6.开展1次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
三、公用事业科
1.督导供水供气企业重点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供水供气保障工作。
2.督导公用局与燃气企业按照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百日整治”工作。
3.督促燃气公司继续推进乡镇天然气建设。
4.制订2023年乡镇生活污水征收指导性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下发。
5.迎接省厅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规模核定。督促开源公司开展乡镇污水管网巡查,对存在问题的管网清理疏通。
6.做好国家水日、中国水周节约用水宣传工作。
7.组织供水供气企业参加营商工作培训并按要求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四、建筑管理科
1. 上报建筑装配式项目双月统计表。
2. 继续做好建筑服务业市场主体摸排及培育纳统入库工作。
3. 完成省厅交办各项工作。
4. 继续督导建管处、质安站、节能办完成日常工作。
5. 开展其他交办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稽查执法科、行政审批科)
1.对照2022年度全省营商环境失分指标,组织工改各成员单位共同拟定市住建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2.做好工改系统等保测评工作。
3.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评审工作。
4.对接工改系统公司,确保及时发现工改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稳步提升月度排名。
5.强化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及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强化安全生产执法。
6.督促窗口做好上门服务,听取企业诉求,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
六、办公室(保卫科)
1.筹备召开2023年建设工作会议。
2.加强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3.组织召开系统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暨年轻干部培训会议。
4.每周开展1-2次“创文”重点点位及责任段面门前四包督导,做好迎接省级模拟测评准备工作。
5.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工作。
6.做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跟进服务工作。
7.做好书记市长交办件、网络舆情、信息报送、数字城管等日常工作。
七、政工科(监察科)
1.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2.完成2023年公职人员有关数据更新工作。
3.做好2023年党费测算工作。
4.配合办公室召开建设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5.启动2023年工资普调工作。
6.谋划住建系统2023年党建、信访等工作要点。
八、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1.配合做好住建系统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2.跟踪督导党政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完成2023年衔接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4.完成2022年省级住建领域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5.完成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决算工作。
6.完成住建系统国有资产编制月报、债务检测平台月报,天门市城市建设投资统计月报、住建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月报等各项日常工作。
九、局属单位
(一)项目处
1.启动2023年建设计划内项目前期工作,继续谋划2023年申报专项债资金项目。
2.抓紧实施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管网更新工程、2022年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乡镇污水收集系统完善、竟西路北延道排、城区桥梁维修、竟陵中街供水管网改造等工程。
3.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统计工作。
(二)建管处
1.对已开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继续进行排查、摸底、督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并上报住建局。
2.继续加强对全市在建工地的巡查,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3.继续推进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宣传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政策要求。
4.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加大行业乱象整治力度,营造住建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5.继续推进我市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要求。
6.督促我市有资质的企业加入统计库,做到应统尽统;督促全市在库建筑企业做好1季度建筑业产值上报准备工作。
7.发布三月份建筑材料信息价;做好建成完工项目的结算备案工作;持续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的稳定。
8.按省住建厅要求,做好2023年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建筑施工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名、线上培训和考核等各项工作;通知各建筑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核取得相应证书,确保施工现场人证相符、持证上岗。完成安管人员考核50人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50人次、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50人次。
(三)质安站
1.继续完成住建局中心工作、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对接工作、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日常巡查、工程投诉处理等本站日常工作。
2.加强责任片区扬尘治理督导、创文督导力度。
3.加强工程现场混凝土施工质量巡查。
4.启动第一季度商砼抽查。
5.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6.开展对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7.加大对城区2023年在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巡查力度,做好技术指导与咨询工作;加强对2022年天门市乡镇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2022年天门市党群服务中心第二期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巡查。
8.继续完成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及抽查工作;对新开工地进行消防质量监督交底,加强消防过程施工质量巡查。
9.完成万达广场消防验收复查工作。
(四)节能办
1.完成建筑节能以奖代补绩效评价。
2.谋划创建2023年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3.开展建筑节能监督巡查。
(五)市政局
1.完成城区排涝泵站闸门与设施设备汛前检修及文学泉泵站高压变压器和南湖泵站防洪闸门维修。
2.提请市城区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天门城区2023年排水防涝工作手册》。
3.修订完善《天门市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移交管护办法(试行)》。
4.抓好城区陆羽大道、东湖路、四牌楼路、百花路、人民大道等7条道路易涝点位排水管网清淤。
5.启动3月份城区“四湖”生态补水工作。
6.持续推进城区陆羽大道、西寺路、状元路、鸿渐路等重点路段雨污水管道清淤与疏通工作。
7.做好城区市政设施常态化巡查巡检工作。
(六)公用事业局
1.按照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城建领域安全暗访检查的通知》要求,带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孝感市进行暗访检查。
2.持续开展燃气领域“百日整治”工作。
3.根据省厅《关于燃气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情况的通报》,督导全市燃气企业按时更新“湖北省燃气管理信息系统”内容。
4.根据《市城镇燃气专委会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督查督导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5.做好国家水日、中国水周节约用水宣传工作。
6.收集整理近两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数据及佐证资料、城市居民人均用水量数据及佐证资料。
7.收集整理2023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数据及佐证资料备查。
8.持续督促开源公司进行管网巡查清疏,完成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人员配置工作。
9.持续督促各乡镇征收污水处理费。
10.督促开源公司开展污水处理厂2023年度2月月度考核。
11.完善《天门市乡镇污水管网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初稿)、《天门市乡镇污水管网和配套设施维护协议》(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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