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供水价格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0 20:43
来源:天城水务

1. 执行时间
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2. 水价政策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天门市城区供水价格的函》(天发改价格〔2023〕9号)、《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自来水价格(试行)的函》(天发改价格〔2023〕10号)。
3. 污水处理费政策
《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天价环资〔2015〕6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的通知》(天政办电〔2021〕9号)。
4. 垃圾处理费政策
天发改价格〔2023〕6号。
5. 阶梯水价
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计量水价分三级,级差为 1:1.5:3.0。第一、第二、第三级计量水价分别为1.51元/立方米、2.26元/立方米、4.53元/立方米。城区居民每户基数按3 人计算,超过3人的按有效凭证实际人数计算,其人均月用水量分别为: 一级6立方米以下(含6立方米),二级6.1至9立方米(含 9立方米),三级9立方米以上。为减少供水价格对城区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每户居民生活第一级用水执行1.38元/立方米,超出第一级的其超出部分按新标准执行。
6. 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
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目前在城区及各乡镇污水收集范围内收取;
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且自来水供水到户的区域,岳口镇区及乡镇尚未开征;
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均为我单位代收代缴。
7. 工业企业优惠价格
根据我市天政办发〔2023〕14号相关文件要求,即工业企业用水实行优惠价格在现行 2.2 元/立方米的基础上每吨优惠0.3 元,即工业企业用水执行水价 1.9 元/立方米,于2023年7月1日实行。
8.缴费时间
当月水费于次月15日前交纳,居民用户分单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