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30011
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24日
名称
天门市打造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创建先行示范区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4日

天门市打造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创建先行示范区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4 09:00 来源: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门市打造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创建先行

示范区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我市用电、用水、用气等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力打造全省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创建先行区改革创新试点,结合天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始终坚持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是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命线思想,对照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清单》,主动对标全省乃至全国的一流标准和创新做法,借助政务综合平台,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改革,转变水电气单独办理、各自为战的服务模式,实现业务融合办理,打造共享服务模式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对标全省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优化服务改革;实现“水电气”业务融合办理,打造“共享服务模式”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工作目标

深化各公用服务单位间的业务合作,将供电、供水、燃气所需的报装信息统一整合,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合需办理的水、电、气事项。实现在共享水电气营业厅,用户只需要提交一套资料,即可联办水电气相关业务,实现公共服务业务一窗受理一门办理一链办理一口答复套餐式服务,让客户少跑腿,让服务全共享,让环境更优化,切实推进水电气开工即配套的服务举措落地,将企业办理流程手续的时间压缩5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优化政务窗口服务。在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水电气市政公用服务专区,推行无差别受理水电气服务。整合有关服务资料、服务指南,减少重复信息填报,实现一次办多事和一站式服务。对市政公用报装进行流程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行政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依托天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企业水电气网报装服务效率。

牵头单位:市政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二)建立联动机制。将水电气服务前置于项目土地出让阶段,与用地规划许可并行办理,按下工程建设项目获得用水的加速键。对接市自然资源局,获取土地出让计划。供水供气供电企业通过土地出让计划,获取项目建设信息,1个工作日内完成主动对接,无需建设单位再进行用水用气用电申请。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规局、经信局、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一并接入减成本。达到安装条件后,企业可通过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向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供电公司申请水电气安装服务,也可自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承建单位,水务公司燃气公司应提供接驳口位置,并在接驳时现场指导水务公司免收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供电公司不收取费用,根据国家规定产权分界点负荷侧设施属客户。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加快配套建设。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要加强与市自规局、发改委相关部门协调衔接,市自规局要掌握拟出让或划拨土地周边已有设施情况,及时共享相关需求。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适度超前谋划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确定接入方案,提前进行建筑区划设施配套建设。地块距离现有设施较远,配套建设所需周期较长的,应统筹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出让时序。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发改委、经信局、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五)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工作人员培训,掌握不同行业基本政策、业务流程和常见问题,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解答复杂问题。推动完善共享营业厅无证明服务,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务局经信局、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优化服务机制。共享“水电气”营业厅悬挂明显标志,在醒目位置设置服务内容说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用户知晓率。对享受供水供气供电报装拿地即申请用户推行全过程、保姆式服务,建立定期跟踪回访机制,及时解决用水用电用气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根据回访评估情况,优化服务机制,推进项目改进提升。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务局经信局、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申请水、电、气接入业务的企业用户。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创建先行示范区创建行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工改领导小组副组长任组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经信局、天城水务、供电公司、天门中燃、天门华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在市住建局设立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公用事业单位为共享“水电气”营业厅主要实施单位

(二)完善政策配套。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针对优化调整后的工作流程和办理环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办法,进一步明确审批服务的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时更新相应的办事指南。

(三)强化技术支撑。由市工改办在市工改系统优化水电气报装模块,实现报装全流程电子化运转,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集中公开,建立全过程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监督考核。由市改办做好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创建改革实施的全过程统筹协调,负责对各审批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在项目申请、并联审批等各环节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最多跑一次改革考核中。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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