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2-2888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文 号 | |
标 题: | 市住建局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
彭浩容、倪平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公建配套设施移交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市政道路、排水管网、人行道等市政设施的管护工作,小区内路面以及排水管网等设施管护工作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督导物业公司开展。2021年,市城管委印发了《亮化路灯工程联合验收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联合验收方案》《市政工程联合验收方案》《地下管线联合验收方案》,已明确规定各项公建配套设施移交验收程序。为切实做好城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我局属市政设施管理局将开展城区窨井盖、人行道板维护权责划定工作,理清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的管养责任单位,推动市政设施管养向精细化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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