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彭浩容、倪平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公建配套设施移交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市政道路、排水管网、人行道等市政设施的管护工作,小区内路面以及排水管网等设施管护工作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督导物业公司开展。2021年,市城管委印发了《亮化路灯工程联合验收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联合验收方案》《市政工程联合验收方案》《地下管线联合验收方案》,已明确规定各项公建配套设施移交验收程序。
2023年,我局牵头制定《天门市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现已报送市政府审定,计划于本周开会讨论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后,将规范市政公用设施移交与接管程序,厘清建设、管护单位职责,确保工程建设与移交管理衔接顺畅。
感谢你们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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