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30755
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名称
天门市燃气行业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天门市燃气行业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6 09:00 来源: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门市燃气行业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天门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天市监联办[2023] 1号要求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保障我市居民用气安全,结合市实际,制定如下抽查计划实施方案。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天门市辖区内燃气企业20%比例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分别按每组4人从平台执法人员库里随机抽取。

二、联合抽查完成时间

2023年65-831(含检查、上传结果) 。

三、责任分工

住建局牵头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配合,共同实施双随机抽取的任务清单,由市住建局在任务时间内统一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具体分工见附件2)

四、抽查内容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条例、法规开展抽查。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内容:依法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取得情况的检查;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内容: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负责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查处充装翻新“黑气瓶”、“黑户瓶”(未在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报废、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以及“无码瓶”“口袋码”、未常态化应用气瓶充装追溯平台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内容:依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严厉查处场站消防间距不足、消防器材缺失、监控视频未全覆盖、制度不完善。

四)市气象局负责内容:负责城镇燃气场站建设项目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场站防雷设施安装、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工作。

五、抽查流程

(一)确定抽查对象库。以系统中全市燃气企业作为本次联合抽查对象库。

(二)集中随机抽取。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负责人登录管理员账户发起联合抽查任务,指定各单位平台管理员为审核人,集中在平台内审核任务并随机抽取业务相关执法人员。

(三)实施任务。各单位平台负责人打印任务清单逐一发放至执法人员。执法部门按职责,需准备好相关执法检查文书,详细记录任务检查情况、拍摄至少2张现场检查照片。

(四)抽查结果公示。按照“谁发起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实施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市住建局检查组组长登录平台,录入联合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查后跟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法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在处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由市住建局将情况反馈至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依法依规处理,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及时推送相应的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程序。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法定程序和时限开展执法活动。检查人员要统一着部门制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抽查取证笔录等执法文书,及时将实地检查图片和收集的资料、证据以及执法检查表等相关资料归档。

(二)严肃工作纪律。对企业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提高业务技能。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应专业细致,组长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时应熟练操作,各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负责人应对平台操作工作积极主动进行指导。

附件:1.《天门市燃气行业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2.《具体任务分工》

3.《燃气企业名单》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门市消防救援大队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门市气象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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