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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6 15:56来源: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5﹞52号)及《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天政办电﹝2015﹞22号)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5年,我委严格施行《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时效,营造良好氛围,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委在规范高效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依据《条例》有关要求督促委属各单位认真抓好履行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工作专班具体抓、逐级落实的局面,有力地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机制,健全制度。2015年,我委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我委业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已基本建立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准确及时的工作机制。通过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强化了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信息安全审核和绩效考评等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良性开展。

  (三)拓宽渠道,创新方法。2015年度,我委坚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先后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更新组织职责、法律法规、计划和工作动态。为拓宽渠道,并要求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及时向我委上报各类行政执法、安全检查、农村危房改造的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扩充了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强化培训,加大宣传。为提升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参加省住建厅里组织的办公室宣传骨干培训、信息网站报送培训及市里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强化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结合自身特点,配合电台、电视、报刊和网络等途径,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做好依申请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规范受理,按时答复,依法处理,规范准确高效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委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17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1条,通过报纸、办事专栏等公开各类信息26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委没有收到任何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在受理公民、法人提出依申请公开时均未收取相关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2015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很大进展,但与社会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统一管理。虽然设立了政府门户网站的子网站,但是缺乏统一规划,网站管理还不够规范。二是缺乏技术人才。网站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信息稿件的编辑、审核等方面专业人才相对缺乏。三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总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信息发布,2016年信息录入目标为100条以上;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发布行业动态消息;三是向先进单位学习,掌握信息发布的技巧与方法;四是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依法公开行业动态信息。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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