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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13 08:59来源: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七部分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7年,我委严格施行《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时效,营造良好氛围,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61号)文件精神,我们召开党组会,对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吴铁柱任组长,分管副主任谢卫兵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工作专员具体抓的局面,有力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机制,健全制度。2017年,我委按照《条例》的要求与市政府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委业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已基本建立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准确及时的工作机制。通过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强化了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信息安全审核和绩效考评等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良性开展。

(三)拓宽渠道,创新方法。2017年度,我委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先后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更新组织职责、住建法律法规、财政信息、计划和工作动态。为拓宽渠道,并要求委属单位及时向我委上报各类住建职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重点加强建筑业管理、小城镇建设管理、绿色节能推广、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等重大决策信息解读工作。       

(四)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委对各项行政权力实行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成立了权力清单清理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在市编办的指导下,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全面真实清权、合法合理确权、科学及时优权、严谨有效确责、公开透明晒权和强化监督制权的要求,对住建委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认真清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职权名称、法定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职责权限和监督方式,形成了住建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报告。并将行政审权力清单的依据、内容、条件、流程、时限、材料要求等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

(五)做好依申请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规范受理,按时答复,依法处理,规范准确高效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住建委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72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2条,内设机构1条,公开年报3条,公文4条,规划总结12条,政务动态124条,财政信息6条,业务工作19条。通过“云上天门”平台公布信息 10条,《天门日报》刊登信息43篇,天门电视台播放信息12条。11月24日,我委副主任隆拥军参加天门网“视频访谈”就城乡一体化建设问题与网友进行互动。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组织或个人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费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98余次,均已回复。其中市委书记留言板133人次,网络舆情、现场咨询65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与社会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水平还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缺乏技术人才。由于各科室工作人员年龄偏大,信息稿件的编辑、审核等方面专业人才相对缺乏。三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总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部门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加强内部协调,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努力做到不遗漏,不延迟。将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纳入年终考核范围,严格进行奖惩,对因信息公开任务工作不到位引起的举报、投诉将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对系统专兼职信息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务信息撰写、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知识,提高信息人员信息宣传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住建职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 

四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相结合。建立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推行依法透明公开行政,转变服务意识,牢固政治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对住建领域热点问题的咨询。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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