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0-10686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文 号 | 无 |
标 题: | 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天门中燃、天门华然、水务公司:
现将《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8日
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全面开展我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好更快更方便,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实现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95个工作日以内。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中的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审批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住建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控制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四个阶段”审批流程图。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统一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并制定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业项目5类流程图。(责任科室:法规科;完成时限:7月26日前)
(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立“一个窗口”,由窗口派人负责办理第3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第4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将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服务单位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统一纳入窗口管理,并制定“一窗受理”规程,确保前台“一个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制定咨询辅导服务规定,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责任单位:窗口、公用事业局、市政局、 水务公司、天门中燃、天门华燃;完成时限:7月28日前)
(三)制定一份办事指南。根据5类项目审批流程图,由窗口制定第3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及1至4阶段中可并联审批阶段,质安局制定第4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办事指南,形成一张表单,统一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对能够通过在线核查的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交纸质资料)。(责任单位:窗口、质安局;完成时限:7月26日前)
(四)整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督促全市所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市直部门,制定各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并汇总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科室:法规科;完成时限:7月31日前)
(五)加快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阶段审批事项的审批管理系统。2019年8月底前,初步建成覆盖各有关部门和各阶段审批事项,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逐步实现市审批管理系统与省、国家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同时制定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2019年10月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湖北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服务网等政务平台的对接。(责任科室:法规科;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六)精简合并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不合理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是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确定合并审批事项目录,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将质量安全监督办理与施工许可同步办理,工程开工安全核验与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合并办理。(责任单位:窗口、质安局、建管处、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市政局;完成时限:7月23日前)
(七)实行联合审图。制定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责任单位:窗口;完成时限:8月底前)
(八)实行联合验收。制定并实施限时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实施“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的联合竣工验收模式。将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住建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验收涉及的测量事项,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责任单位:质安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
(九)推行告知承诺制。由窗口制定第3阶段(施工许可阶段)、质安局制定第4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可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并由窗口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窗口、质安局;完成时限:7月26日前)
(十)文件清理。依据上级文件,基本完成住建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废止工作,并修改完善住建局权责清单。(责任科室:法规科;完成时限2019年7月26日)
(十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并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责任单位:窗口、质安局、建管处;完成时限:7月23日前)
(十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我局信用监管体系,认真抓好我局信用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工作,制定我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红黑名单制度。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责任单位:窗口、质安局、建管处;完成时限:7月24日前)
(十三)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将审图机构、供水、燃气等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一窗受理”服务,制定并实施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依托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对中介服务实行全过程监管。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纳入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责任单位:窗口、公用局、水务公司、天门中燃、天门华燃;完成时限:7月25日前)
(十四)加强协调市直各部门。制定天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天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督查考核办法,建立天门市建设工程项目改革联络员制度,加强督促天门市市直各部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改革责任分解表,确保协调全市各部门顺利完成改革任务。(责任科室:法规科;完成时限:2019年7月28日前)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吴铁柱同志任组长,由住建局党组成员张代雄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推进改革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龚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田少波、刘苏文为办公室成员,田少波兼联络员)。各责任单位要制定专项改革方案,落实责任科室和人员,按照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配套文件责任分解表(见附件2)时间要求,按时组织制定各项配套制度,报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于每周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十六)强化督查考核。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列为住建局重点督导内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对不履行职责的部门要进行通报,对工作明显滞后的责任单位单位,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十七)加强培训宣传。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措施形成的改革配套制度等通过政府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多渠道宣传报道我局改革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改革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2.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配
套文件责任分解表
附件1
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铁柱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代雄 党组成员
成 员:龚 浩 法规科科长
王列军 质安局局长
吴志斌 市政局局长
刘先华 公用事业局局长
刘葆辉 园林局副局长
王 涛 建管处副主任
田少波 窗口负责人
李爱军 水务公司总经理
王 伟 天门中燃总经理
吴水兵 天门华燃总经理
附件2
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配套文件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改革任务 | 配套文件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
1 | 划分审批阶段,制定“四个阶段”流程图 | 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统一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并制定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业项目5类流程图。 | “四个阶段”审批流程图 | 法规科 | 2019年7月26日前 | |
2 |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 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立“一个窗口”,由窗口派人负责办理第3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第4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将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服务单位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统一纳入窗口管理,并制定“一窗受理”规程,确保前台“一个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 | “一窗受理”规程 | 窗口 | 公用事业局、市政局、水务公司、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 2019年7月28日前 |
制定咨询辅导服务规定,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 | 制定咨询辅导服务规定 | 窗口 | 质安局、公用事业局、市政局、水务公司、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 2019年7月26日前 | ||
3 | 制定一份办事指南 | 根据5类项目审批流程图,制定第3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及1至4阶段中可并联审批阶段办事指南,统一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对能够通过在线核查的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交纸质资料)。 | 第3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 窗口 | 2019年7月26日前 | |
根据5类项目审批流程图,制定第4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办事指南,形成一张表单,统一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对能够通过在线核查的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交纸质资料)。 | 第4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办事指南 | 质安局 | 2019年7月26日前 | |||
4 | 清理全市工程建设审批事项清单 | 督促全市所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市直部门,制定各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并汇总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天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 | 法规科 | 2019年7月31日前 | |
5 | 加快建成审批系统 |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阶段审批事项的审批管理系统。2019年8月底前,初步建成覆盖各有关部门和各阶段审批事项,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逐步实现市审批管理系统与省、国家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同时制定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 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办理办法 | 法规科 | 2019年10月底前 | |
2019年10月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湖北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服务网等政务平台的对接。 | 法规科 | 2019年10月底前 | ||||
6 | 精简合并审批事项 | 坚决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不合理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是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 | 窗口 | 质安局、建管处、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市政局 | 2019年7月23日前 | |
确定合并审批事项目录,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将质量安全监督办理与施工许可办理合并办理,开工安全核验与现场踏勘同步办理。 | 窗口 | 质安局、建管处 | 2019年7月23日前 | |||
7 | 联合审图、联合验收 | 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等。明确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 | 窗口 | 2019年8月底前 | |
制定并实施限时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验收标准、工作规则、办事流程和验收时限等。明确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 限时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 质安局 | 2019年8月底前 | |||
8 | 告知承诺制 | 由窗口制定第3阶段(施工许可阶段)、质安局制定第4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可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并由窗口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 | 窗口 | 质安局 | 2019年7月26日前 |
9 | 文件清理 | 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废止工作,并完善住建局权责清单。 | 权责清单 | 法规科 | 2019年7月26日前 | |
10 |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制定并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 | 窗口 | 质安局、建管处 | 2019年7月23日前 |
11 |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 建立我局信用监管体系,认真抓好我局信用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工作,制定我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红黑名单制度。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 | 红黑名单制度 | 窗口 | 质安局、建管处 | 2019年7月底前 |
12 | 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 将审图机构、供水、燃气等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制定并实施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依托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管。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纳入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 | 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 | 窗口 | 公用事业局、水务公司、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 2019年7月底前 |
13 | 加强协调住建局各责任单位 |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列为住建局重点督导内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评管理。法规科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对不履行职责的部门要进行通报,对工作明显滞后的责任单位单位,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 法规科 | 全过程 | ||
14 | 加强协调市直各部门 | 督促市直各部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市直各部门改革实施方案 | 法规科 | 2019年7月底前 | |
督促市直各部门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改革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 市直各部门制定改革责任分解表 | 法规科 | 2019年7月底前 | |||
及时制定天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协调解决市直各部门改革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 天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 法规科 | 2019年7月10日前 | |||
督促指导各部门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制度文件,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 建立联络员制度 | 法规科 | 全过程 | |||
研究制定督导和评估评价办法,明确督导和评价主体、内容、时间等。明确将改革工作列为市政府重点督导内容,提出展开督导和评估评价的具体要求等。 | 督查考评办法 | 法规科 | 2019年7月底前 | |||
要加大对市直相关部门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跟踪督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 法规科 | 全过程 | ||||
建立改革公开制度。明确将改革工作方案、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工作进度、评估评价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等通过政府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法规科 | 全过程 | ||||
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部门要将工作措施形成的改革配套制度等通过政府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多渠道宣传报道我局改革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改革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法规科 | 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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