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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223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服务、加快推进改革措施落地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服务、加快推进改革措施落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09:35

天工改办20201



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服务、加快推进改革措施落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情况月通报、年评估制度的通知》(鄂工建审改办〔20207号)文件规定,湖北省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运行情况月通报、年评估,要求各地提高工改系统项目数量和质量。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加快改革措施落地,切实提高我市工改系统项目数量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受理计时规则

按照我市审批流程图上的单个审批事项(联合验收作为1个事项),凡建设单位提交了单个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各审批部门均应通过工改系统上传受理意见文书(文书模板直接在审批系统中编辑上传),系统才会停止受理用时计时(联合验收作为1个审批事项,由各审批部门上传受理意见,综合窗口汇总各部门受理意见,统一反馈给建设单位)。

二、进一步规范审批计时规则

一般审批事项,均需审批部门上传结果文书(合格证明文件、审批不予通过决定书、不予审批决定书或整改通知书,上述结果文书由各审批部门根据各部门业务实际自行制定并上传),系统才会停止审批用时计时。其中合格证明文件原件除需通过系统上传外,原件还需送达阶段综合窗口,阶段综合窗口点击办结后,系统才会停止审批用时计时。

三、进一步规范复审(复验)流程和时间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联合审查、联合验收复审(复验),凡第一次审查(验收)未通过,只要审批部门上传了结果文书,综合窗口点击办结后,即代表事项审批计时停止,系统自行启动特别计时程序。建设单位提交复审或复验的申请及材料后,开始按照受理、审批程序进行办理。其中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复审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施工图联合审查复审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单个验收事项的复验受理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单个验收事项的复验审批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四、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上传和送达

4类受理意见文书、联合验收意见单和联合验收通过结果告知单外,其他各类文书由各部门根据业务实际自行制定,并严格执行文书制定、上传和送达规定(合格类的审批结果文书,各审批部门必须在审批时间内送达综合窗口。凡是未送达的,系统统计为审批超时,由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五、进一步优化申请材料申报方式

建设单位可以将所有申请材料,通过工改系统进行上传原件扫描件,无需提供原件资料,各职能部门不得强制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建设单位若认为图纸等类型的申请材料不方便网上上传,可在提交网上申请材料前,到对应的职能部门受理窗口和阶段综合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受理窗口留档,网上申报时备注原件已提交;综合窗口材料预审时应与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受理窗口进行核实,核实后进行材料受理;职能部门受理窗口实行网上申报材料容缺受理。

六、进一步优化联合审图网上申报

凡通过天门市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的项目,必须通过我市工改系统进行申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施工图申请材料齐全当日引导建设单位到施工许可阶段综合窗口,由工改代办窗口、施工许可阶段综合窗口联合指导建设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图审,施工许可窗口应当场进行网上受理,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同步受理。住建局窗口要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立受理审查登记台账,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

七、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于620日前,通过工改系统首页,实时公布可在我市承接多测合一业务的企业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对于前期未办理施工许可且目前无法补办的项目,无需通过工改系统进行联合验收,各部门按照业务实际,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三)大力推行承诺制办理。

1、关于档案验收。建设单位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及时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馆应提前介入,提供指导服务。待建设单位申请档案验收时,建设单位可上传档案验收承诺书(由城建档案馆制定承诺书模板),采取承诺制方式申请档案验收,城建档案馆应在受理档案验收之后的1个工作日内,上传联合验收意见单和合格证明文件,建设单位应在质量验收监督通过后的3个月内将档案报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馆应加强对建设单位履行承诺情况的监督,对违反承诺的,及时上报违规信息,依法依规记入信用档案。

2、关于消防验收。在市住建局质安站出具受理决定书(通过工改系统进行编辑上传)当日,确定该项目是否属于备案类项目。对于确定为备案类的项目,通过系统设置的固定抽查比率,当日通过工改系统进行抽取。凡抽取结果为无需验收的,应在抽取结果出来后1个工作日内,上传联合验收意见单和备案凭证;凡抽取结果为需要验收的,按照联合验收规定进行验收。

对于消防验收无A类缺陷,B类和C类缺陷在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建设单位申请复验时仅需提供复验申请和整改承诺,住建局所属质安站复验直接出具验收意见为合格的联合验收意见单和合格证明文件。

  1. 进一步规范联合验收时间、地点、现场踏勘人员的确定。

建设单位有权按照验收审批时间确定合理的验收时间和地点进行联合验收(验收时间和地点,由联合验收综合窗口确定为合理后,通过短信和审批系统2种方式提示各部门验收时间、地点)。各审批部门应在建设单位确定的联合验收时间之前,通过系统填写现场踏勘人员名单或无需现场踏勘意见(无需现场踏勘的,应在填写无需现场踏勘意见后的1个工作日内上传联合验收意见单和结果文书);需要现场踏勘的验收事项,该验收事项的受理单位应在联合验收现场踏勘日后的1个工作日内上传联合验收意见单和结果文书(验收通过的上传联合验收意见单和合格证明文件,验收不通过的上传联合验收意见单和整改通知书。合格类的证明文件必须送达综合窗口,系统才会停止审批用时计时)。待所有需要验收的事项都通过后,由综合窗口出具联合验收结果告知单,连同合格类证明文件交于联合验收申请人。

复验是否组织联合验收,由建设单位根据整改情况自行决定。但验收时间、地点、现场踏勘人员的确定仍按照联合验收规定进行。

八、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模式

对能够采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在线申报的设计方案后,同步将设计方案推送至参与联审的各部门。各部门应根据集成的建设条件(或各自规划),在承诺时间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意见(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统筹各部门意见,提出综合审查意见。审查意见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直接通过;审查意见不通过的,将意见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再线上提交规划设计方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规划设计方案联审。

  1. 加快推进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通过工改系统报建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履行交通、水利、能源及带方案出让土地类项目牵头单位职责,加快推进交通、水利、能源及带方案出让土地类项目网上审批,根据天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一张表单,分别制定我市交通、水利、能源及带方案出让土地类项目一张表单,并于530日前在天门日报和市政府官网上发布交通、水利、能源及带方案出让土地类项目项目审批系统上线公告。530日后,上述类型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工改系统进行申报。

十、加快推进项目通过工改系统进行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

对于通过工改系统进行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窗口和施工许可阶段窗口,应及时提示并引导建设单位通过工改系统进行报装;市经信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所属公用事业局要督促各供水、供电、供气及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制定报装流程、收费标准和报装材料申请清单,并于530日前在工改系统首页进行公布,引导并指导建设单位进行网上报装。530日后,上述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必须通过我市工改系统进行报装。

十一、加快推进区域评估成果运用

市发改委要发挥区域评估牵头单位职责,加强对相关市直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属地政府的业务指导,切实督促各园区和各责任单位落实《关于印发天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天发改文〔2019200号)文件要求。530日前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成果运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并通过我市工改系统进行公布,指导申请人规范化使用区域评估成果。同时牵头与我市工改系统建设公司对接,提供配置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子系统相关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在我市工改系统中运用。

十二、加快推进一张蓝图策划生成项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根据我市多规合一平台在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中存在的问题(见附件),完善我市现有平台,加快实现一张蓝图策划生产项目功能。615日前,与我市工改系统建设单位对接,实现具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多规合一平台与我市工改系统对接,通过一张蓝图策划生成项目,并推送至我市工改系统。

十三、凡与本通知有不同之处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天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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