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结果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关于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鄂建办[2018]25号)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对湖北雅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市政府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他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送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市民中心D幢609办公室,邮编:431700,电话:0728-5810956。
附件:天门市住建局审查同意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审查意见 |
1 | 湖北雅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同意 |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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