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对湖北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市政府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他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送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市民中心D幢609办公室,邮编:431700,电话:0728-5810956。
附件:天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示意见 |
1 | 湖北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同意 |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