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22〕61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住建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鄂财建发〔2022〕15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3〕109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对申报2023年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项目进行了评估审定,现将拟获得2023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的示范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意见应说明存在问题、详细原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等。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何盼盼
联系电话:0728-5221270
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40号市民中心D栋8楼
附件:天门市拟获得2023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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