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鄂办文〔2025〕9号)、《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文〔2025〕5号)要求,涉及我市的省序号33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已经省级验收组验收合格。现将我市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虚报进水浓度数据。黄冈市黄州区遗爱湖污水处理厂、麻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2023年上报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分别为82.5毫克/升、106.8毫克/升,此次督察实测仅为19.3毫克/升、28.9毫克/升。黄冈麻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和仙桃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伪造化验单、编造生化需氧量数据。
二、整改目标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整改措施
(一)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监测培训,强化污水处理厂实验室监管。
(二)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水质检测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对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水质检测培训。组织城区污水处理厂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B0D浓度检测、药剂使用配比、菌种培养等水质检测标准化方面的培训。
(二)开展现场实地检查。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水质检测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合理设置取样点,完整保存原始记录信息,规范安装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设备。
(三)严格把关数据。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督促严格把关上报污水处理厂水质水量等信息,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发生。每月10日前对各污水处理厂上月水质水量数据进行初步审核,由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后录入污水处理管理信息平台,确保无虚报情况。
(四)学习环保典型案例。全面开展环保典型案例专题学习活动,通过组织全员参与、案例剖析、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活动期间,共组织专题学习会5场,参与人员达120人次。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3日至7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反映。
反映电话:0728-5225805。
天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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