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29)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鄂办文〔2025〕9号)、《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具体措施(试行)》(鄂环督〔2022〕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等相关要求,涉及我市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29)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已经省级验收组验收合格。现将我市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天门市文昌路与竟陵东街交汇处每天超6000吨生活污水直排天门河,星星大街、友谊社区等区域有62处点位污水直排,经雨水渠排入天门河。
二、整改目标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天门河城区段沿线排口污水直排问题溯源整治。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12月底前,城北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在新的污水处理厂投运前,建设夏金桥拦水闸和广沟子渠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同步配套污水管网和提升泵站,对广沟子渠末端污水进行有效处理。
(二)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公园泵站片区公园十组和友谊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居民区雨污分流改造以及水岸颐景湾、卓尔生活城、碧水园长宿管网错混接整治等62处存量问题整改。
(三)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天门河城区段沿线排口上游管网溯源排查,完成直排问题整治,建立排口日常巡查监管制度。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4年12月,天门市东江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建成规模4万吨/日,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系统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新建广沟子渠应急污水处理设施1座,同步配套新建节制闸1座、提升泵站1座以及污水管网700米;广沟子渠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建成规模0.6万吨/日,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对广沟子渠末端污水进行有效处理。
(二)完成公园泵站片区公园十组和友谊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居民区雨污分流改造以及水岸颐景湾卓尔生活城、碧水园长宿管网错混接整治等62处存量问题整改,其他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确保天门河无污水直排。
(三)加强河岸排口排查整治,完成天门河城区段沿线排口排查工作,并对排口上游管网进行溯源排查,共排查137处雨水排口,发现问题排口13处,排口上游管网存在混错接点113处,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天门市已建立河湖长制度,严格落实巡河制度,持续加强各级河长巡河管理,压实属地街道办管理职责,及时协调沟通属地街道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治理,确保无入河排污口。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反映。
反映电话:0728-5225805。
天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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