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天门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根据上级要求和市主要领导批示意见,我局起草了《天门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征求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对《天门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修改,通过了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8月21日,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二、文件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和改造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天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六大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为适用范围和改造内容。明确了天门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确定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等3类改造内容。基础类包括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等维修改造;完善类包括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等;提升类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
第三部分为实施步骤。包括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征求群众改造意愿、拆除乱搭乱建、确定设计单位、确定设计图纸、组织改造施工、组织竣工验收、进行工程绩效评价、实行小区长效管理等九部分。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在市级层面成立天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拓宽改造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居民通过自筹捐资、房屋维修基金等对改善类、提升类项目进行改造。不断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水平。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四、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万文 0728-522382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