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湖北省住建厅、财政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天门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保障对象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①农村易返贫致贫户;②农村低保户;③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⑤农村低保边缘户;⑥其他脱贫户。
(二)保障方式
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市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三)面积标准
D级危房改造面积原则上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1-2人户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附属设施不计入建设面积。
(四)资金补助标准
D级兜底新建、一般新建补助标准为30000元,D级大修加固补助标准为20000元;C级维修加固类补助标准为15000元。
(五)实施步骤
1.申请受理
2.对象认定
3.危房鉴定
4.审核审批
5.组织施工及档案信息录入
6.竣工验收
7.信息比对
8.资金拨付
三、实施计划
(一)准备阶段
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存量核查及2023年计划申报。
(二)实施阶段
2023年4月中旬至11月底,组织农户实施项目改造。
(三)验收阶段
2023年6月下旬至12月底,组织竣工验收,力争竣工一个,验收一个,投入使用一个。12月底全面完成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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