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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湖北省天门市天海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公示
湖北省天门市天海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30 16:18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
1湖北省天门市天海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天自然资规执罚字〔2021〕35号非法占地经查,2021年5-7月湖北省天门市天海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碰碰车”等娱乐设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规范(试行)》关于占用土地一般和较重情形处罚的有关规定。罚款;其他1、责令该单位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709.28平方米土地退还给麻洋镇三湖村集体。
2、限该单位在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该单位非法占用土地处以合计17092.8元罚款。
1.70928
2湖北省天门市天海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天自然资规执罚字〔2021〕36号非法占地经查,2021年5-7月湖北省天门市天海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迷宫”等娱乐设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规范(试行)》关于占用土地一般和较重情形处罚的有关规定。罚款;其他1、责令该单位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269.14平方米土地退还给麻洋镇三湖村集体。
2、限该单位在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该单位非法占用土地处以合计12691.4元罚款。
1.2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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