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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鄂天林罚决字【2023】第3号
文号
效力状态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鄂天林罚决字【2023】第3号

发布时间:2023-04-11 14:45 来源: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处罚机关
1江东仿、张祥华、周红超自然人429006********3315 429006********3351  42900********915X     鄂天林罚决字2023第3号非法狩猎非法狩猎黑水鸡(红冠水鸡)7只《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罚款1.对江东仿处猎获物价值3倍罚款共4500.00元(300元x5只x3北);2.对张祥华处猎获物价值3倍罚款共1800.00元(300元x2只x3倍);3.对周红超没有猎获物罚款1000.00元0.732023/4/62023/10/6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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