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11203
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名称
鄂天林罚决字【2024】第2号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鄂天林罚决字【2024】第2号

发布时间:2024-02-06 14:32 来源: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处罚机关
1李景自然人42900619********18鄂天林罚决字2024第2号非法狩猎李景使用气枪、弹珠等工具非法狩猎“戴胜”鸟两只《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罚款处猎获物价值2倍罚款共1200元0.122024/1/312024/7/31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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