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01854
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名称
国营天门市长寿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国营天门市长寿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16 15:40 来源: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营天门市长寿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国营天门市长寿林场主要职责是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负责林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林木良种生产、生态监测、科技示范,协助做好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和科技推广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国营天门市长寿林场是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

国营天门市长寿林场现有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共计6人。


第二部分 国营天门市长寿林场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预算收入总额 70.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万元,增长2.7%。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薪资正常调整。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预算支出总额70.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 万元,增长2.7 %。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40.33万元, 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9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2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万元,占本年支出5.94%;医疗卫生支出3.22万元,占本年支出4.57%;农林水支出22万元,占本年支出31.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42万元,占本年支出53.21%;住房保障支出3.51万元,占本年支出4.99%。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薪资正常调整。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7.9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73万元,增长254%。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32万元、邮电费0.4万元、物业管理费0.12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0.31万元。福利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进行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0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0429 万元,增长8201 %,其中: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原因为增加了公务车保养维修费用。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无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未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三、运转类项目:指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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