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4年度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情况
2024年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的91户全部按时改造完成通过验收,全年共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7.30万元,补助资金均及时足额直达农户,全力保障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危房改造工作专班,建立了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统筹指导、乡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厘清了职责分工,建立了督查指导推进机制,全力保障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动态监测。严格落实“村(居)民日常自查、镇村定期巡查、市级监督抽查”的动态监测机制,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组织开展季度排查,时时掌握住房安全状况,建立住房安全问题工作台账,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危房户及时纳入年度危改计划组织实施,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
(三)严格审核审批。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市级审批”工作程序,逐级审核审批、公告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提高补助标准。为减轻农村低收入群体自筹资金压力,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将D级危房兜底新建补助由原3.0万元/户提高至3.5万元/户,D级危房一般新建补助由原3.0万元/户提高至3.2万元/户,D级大修加固补助2.0万元/户、C级维修加固补助 1.5万元/户,该标准从2024年开始执行。
(五)强化督查指导。为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有序推动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我局切实履行统筹职责,注重细节、狠抓落实。一是确保资料录入及时准确。督促各地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认真完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将危改户的档案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确保内容真实、资料完整。二是确保对象精准质量达标。工作专班定期对各乡镇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巡查督导,对危改对象进行核实,对工程质量进行指导,对施工进度进行督导,强化农户和建设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补助对象精准,建设质量安全。三是确保竣工验收程序规范。督促各乡镇对已竣工房屋及时组织预验收,并开展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坚决杜绝以村验收代替乡镇验收的,以资料验收代替现场验收的情况。对各地上报已竣工并完成预验收的危改户,我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班进行逐户验收,对危改对象不符合条件和建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以验收通过。四是确保补助资金直达农户。为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推动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在申请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要求各乡镇及时收集竣工验收合格农户“一卡通”账户或农户委托并签订三方协议的施工单位账户,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直达农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形成工作闭环。督促各乡镇专班人员及时登录“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更新已完成危改户有关信息资料,完成销号。
二是加强动态监测。严格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各乡镇开展季度排查,时时掌握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状况,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危房户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扎实做好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申报工作,全力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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