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实施天门市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办场、天门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我局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结合近年来全市国有建设用地及住房用地实际供应情况,征询各乡镇办场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编制了2023年度天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供地计划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一、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全市2018—2022年度实际供应情况,各乡镇办场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上报计划,确定全市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量895.89公顷(13438.40亩),其中:居住用地69.90公顷(1048.54亩),商服用地13.01公顷(195.17亩),工矿仓储用地159.23公顷(2388.39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24公顷(138.58亩),交通运输用地613.03公顷(9195.42亩),公用设施用地24.84公顷(372.64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61公顷(24.16亩),特殊用地5.03公顷(75.50亩)。
二、全市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
全市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82.91公顷(1243.71亩)。其中: 商服用地13.01公顷(195.17亩),居住用地69.90公顷(合1048.54亩;其中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0.67公顷,合10.00亩)。
附件:天门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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