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3-23639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 号 | |
标 题: | 天佳·南湖花园3-14#楼,18、19#楼,配电房A、B,地下室2批后公告 |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批后公告牌
尺寸5m*2.5m 建筑红线图(保留尺寸,带红章原件扫描,只允许等比缩放) QQ2514027805 (公示图做好后发QQ或者邮箱给我们核对) 贴墙上或者安装好后拍张照片用A4纸打印交给我们工作人员 手续费用办好可以领取证件 不指定任何一家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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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守法承诺书 为依法实施天佳·南湖花园3-14#楼,18、19#楼,配电房A、B,地下室2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特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全体市民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实施建设。 2、若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已批准的规划,一定先征询公众意见,按程序重新报批后,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 3、如果违反以上两条,自觉接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城管规划执法部门给予的“限期拆除”或“没收”的行政处罚,决不谋求“罚款补办手续”,并自愿承担因实施违法建设而导致的所有相关执法机关的行政、司法开支。 请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文慧敏 建设单位联系人:熊雅勤 联系电话:18696197795 2023年9月13日 城乡规划管理承诺书 为了确保天佳·南湖花园3-14#楼,18、19#楼,配电房A、B,地下室2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我们特向全体市民郑重承诺: 1、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对此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批后管理。 2、若此项目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一定依法处理,并及时移交城管规划执法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请社会监督。 分局负责人:代扩军 管理责任人:刘轲 举报电话:5230239 2023年9月13日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建设单位 | 湖北天佳房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天佳·南湖花园3-14#楼,18、19#楼,配电房A、B,地下室2 | ||||||
项目地址 | 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小南湖游园北侧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429006202300120号 | ||||||
批准日期 | 2023年9月13日 | 建筑面积 | 82543.34平方米 | ||||
用地性质 | 城镇住宅用地0701 | 建筑层数 | -1-18层 | 建筑高度 | 53.6米 |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18.74% | 绿地率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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