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00817
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25日
名称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25日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25 11:00 来源: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天门市农业农村:

现将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号建议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农村农民建房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建议》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是落实了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已在新一轮村庄规划中,将农村农民用地需求进行了规划布局,共安排了占全市总建设用地规模5%的用地指标,专项用于解决农民建房需求。同时,已明确了农民建房涉及农地转用缴费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

二是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有精减办证环节和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已将不动产登记环节由过去5个缩减到1个,即受理就发证。将过去7件以上的办证材料精简到2件。同时将所有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均压缩在1个工作日以内;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研发网上办事大厅,按照一网通办、全域通办要求,将不动产登记所有高频事项在鄂汇办点亮,开通了微信、支付宝缴纳登记费、契税的功能,群众通过手机或电脑,可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增强线上申办人体验感;延伸登记窗口,在全市所有基层分局所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开通网络连接,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次办结,开通不动产权证书免费邮寄业务,实现了群众不出乡镇就可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目标;加强信息共享。持续优化数据共享平台,推进信息整合汇交、共建共享。加大线上线下不动产登记与房查、交易、税收、婚姻、户籍等信息系统对接力度,提升共享数据质量,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大力推行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活动。成立服务专班,积极开展预约、延时、上门服务,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三是正在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办法,具体就宅基地退出的主体、用途、补偿标准等问题进行探索。当前,鼓励和提倡农民将多余或空闲、废弃的宅基地退回村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适当补偿。

四是强化了农民建房用地监督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了农村宅基地监督检查机制,落实了属地部门和村集体监管责任,强化了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手段,建立了市、镇、村三级联动巡查机制和天上看、地上查监管体系。达到了对违法用地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管理目标。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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