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37687
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28日
名称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8日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28 11:00 来源: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天自然资建函字〔2025〕5号

(A)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黄梦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校外培训机构项目进行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管理行为全过程监管,确保建筑质量可靠。对于租赁、购买的校外培训既有建筑,我局将配合教育部门进行督导并提供质量评估技术指导,或由业主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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