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业务与水、电、气、网络、电视同步线上“一网通办”办理过户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不动产转移业务与水、电、气、网、电视同步办理过户适用于天门市不动产交易时协同水电气网电视同步过户办理的情形。
二、办理平台
(一)湖北政务服务网
(二)鄂汇办APP
三、承诺时间
经审核,手续齐全,1个工作日办结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
五、操作环节及操作说明
(一)用户登录
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用户登录界面,系统支持鄂汇办APP扫码登录或者账号密码登录(注意:确保鄂汇办绑定本人手机号、本人身份证,否则无法办理业务)。未注册过鄂汇办账号的申请人,先点击立即注册账号,依据提示完成注册后再进行登录。
(二)身份认证
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后,打开鄂汇办APP扫描登录界面上的二维码进行登录操作,并等待人脸验证。
(三)业务申请
点击“不动产登记”专区-天门市,选择二手房过户(全款)-跳转到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界面。
选择办理区域-天门市,点击确认业务跳转到下一步。
(四)业务申请信息填写
进入填写申请信息界面,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1.填写不动产数据
进入界面后,选择需要交易的产权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人信息。
共有情况说明:如果产权人只有单独一人,则选择“单独所有”;如果产权人是夫妻关系或者基于家庭共有关系可以选择共同共有,其余多人共有情况则选择“按份共有”,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份额,若无约定则按均分填写份额,所有产权人份额加起来需为100%。
2.填写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方式,可以选择快递邮寄或者窗口领取,如果是快递邮寄需填写详细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水电气网电视、税务相关等信息。
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进入询问笔录界面。
3.上传业务材料
默认材料清单为必须上传项,其他材料清单根据需要情况上传。系统支持多种上传方式,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4.申请信息确认提交
提交成功后,用户可进入“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办理进度。
(五)缴税缴费
申请人可进行线上缴费、缴税,完成税款和登记费的缴纳。
(六)内部审核
业务提交后推送到内网审核系统,对业务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审核。
(七)办结领证
业务办结归档后系统发送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会生成电子不动产权证,其中文字内容、格式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也可自主选择EMS邮寄或在发证窗口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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