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20068
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27日
名称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4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7日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4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7 09:20 来源: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4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鄂办文〔2025〕9号)、《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办文〔2025〕5号)要求,涉及我市的省序号40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已经省级验收组验收合格。现将我市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自然保护地存在违规建设活动。荆州市何王庙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量土地违规出租用于围垸、挖塘养殖。

二、整改目标

全面摸底排查违规建设行为,建立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排查行动,落实自然保护地内人为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核查整改。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将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林长制”考核事项,以考促改,以考促治。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格开展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工作。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规定开展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同时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排查行动。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也未收到湖北省林业局关于自然保护地人为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的核查整改通知。

(二)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我市全面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结合历次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突出排查了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公园等重点区域,清理各种违法侵占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从排查情况来看,没有发现违法侵占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已将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纳入“林长制”考核事项,在2024年“林长制”考核工作中,天门市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无需要整改的自然保护地问题。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7日至7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反映电话:0728-5297176。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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