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序号31、32)整改情况的公示
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31、32)情况公示清单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31 | 天门市陶家山、马家山等3座于2017年关闭的历史遗留矿山(占地约10.96公顷),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明确2025年底必须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天门市2022年制定了修复方案,但至今未启动生态修复工作。一些小型废弃矿山未得到有效管理,至今未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也未纳入生态修复计划,未采取任何修复措施。 | 完成天门市陶家山、马家山矿山修复任务,加强对废弃矿山的管理,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 1.2024年5月底前完成编制生态修复方案,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尽快启动陶家山、马家山等3座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导和管理,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实施; 2.加强废弃矿山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分类谋划,有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 1.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4年5月组织编制完成陶家山、马家山等3座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方案,并移交市国投集团。为加快推进修复工作,市主要领导多次赴项目现场协调解决难题,强化督导落实;皂市镇积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协调与群众沟通,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核查,做好技术指导,确保项目规范推进;市国投集团严格按照审定的修复方案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程内容。2025年1月,马家山1号、马家山2号项目启动施工;2月,两个项目顺利完工并通过验收;3月,陶家山项目启动施工;10月,陶家山项目顺利完工并通过验收。目前,所有项目已全面完成实施。 2.按照省统一部署,2021—2022年我市组织开展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工作,并建立了天门市废弃矿山管理台账,共核查图斑56个,其中未治理图斑9个,已全部纳入《天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我市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统筹部署、有序推进,现已全面完成天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各项任务。 |
32 | 皂市镇同兴村黎家公山(叶子水库东侧)占地约10亩的废弃矿坑,已成为倾倒水泥泥浆、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的消纳场,基本丧失自然恢复能力。 | 加强黎家公山废弃矿坑监管,推进废弃矿坑整治。 | 1.邀请专家对黎家公山废弃矿坑进行踏勘论证评估,2024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生态修复方案; 2.按照生态修复方案,推进黎家公山废弃矿坑整治,2025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3.对黎家公山废弃矿坑进行常态化监管,严禁水泥泥浆、建筑垃圾倾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1.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黎家公山废弃矿坑进行了踏勘论证评估,并采集土壤样品报送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检测,经检测无污染状况。2024年6月,组织编制完成黎家公山生态修复方案,并移交皂市镇政府。 2.项目实施前,皂市镇政府对坑塘内上表面进行了抽水填坑处置,防止泥沙下流影响农田耕种。施工期间,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常态化开展现场督导,确保项目规范实施;皂市镇政府严格按照审定的修复方案组织施工单位施工,顺利完成植树绿化、排水沟和防护栏等工程。2025年10月,项目整体完工并通过验收。 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皂市镇政府不定期开展黎家公山区域动态巡查,严防乱堆乱倒行为回潮。经巡查,无新增垃圾倾倒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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