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公示
天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公示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土地类)(测绘地理信息类)(规划类)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参照省厅相关标准执行,现将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类)(测绘地理信息类)(规划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予以公布,自2025年9月9日起有效期5年,施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土地类)(测绘地理信息类)(规划类)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5〕4号)
2. 湖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土地类)
3. 湖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测绘地
理信息类)
4. 湖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划类)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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