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天门市腾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告知书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天门市腾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辉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鄂TM-2014-106,宗地位于天门经济开发区侯口社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腾辉公司应在2015年2月1日之前开工,在2016年7月1日之前竣工,截止至2023年11月,实际开发建设用地面积0平方米。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报天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天自然资规文〔2023〕279号),我局依法收回上述闲置土地使用权,由于腾辉公司法人无法联系上,我局依法在天门日报刊登收回决定书,现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你公司。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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