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6-00039
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名称
天门市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拟上报成果的公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天门市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拟上报成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31 09:18 来源: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天门市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

拟上报成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及《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函》(鄂林保函〔2025〕115号)要求,在2024年10月经国家部委审核并公示的整合优化后的成果基础上,对我市自然保护地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现将拟上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

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拟将符合“面积较小、不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保护价值不高的自然保护地进行撤销”规定的天门市橄榄蛏蚌自然保护区进行撤销;保留湖北天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天门市自然保护地总数量由2处变为1处,总面积由1792.1066公顷变为1270.4766公顷。

二、"天窗"处理情况

天门市自然保护地不存在“天窗”回填情况

三、功能区调整情况

天门市自然保护地不存在功能分区调整情况。

四、边界优化情况

天门市自然保护地不存在边界优化情况。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tmlzzbgs@163.com

联系人:何远秦

联系电话:0728-5297176

地址:天门市竟陵街道陆羽大道西33号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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