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直接组织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制订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战略;拟订招商投资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及有关动态;制定全市对外招商引资的年度责任目标;策划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发布全市招商引资信息,指导和考核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省市有关部门在国内外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专班和驻外办事处的管理,组织和实施专班专业招商及驻外办事处驻点招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机关内设科室8个,包括:招商一、二、三、四部,项目统计科,政工科,财务科,机关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招商一、二、三、四部;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人员构成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5人。
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预算收入总额893.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8.71万元,下降6.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3.17 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部分人员人事变动,人员减少,人员类经费拨款减少。
2.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预算支出总额893.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8.71万元,下降6.2%。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266.29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6.8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600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8.06万元,占本年支出9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万元,占本年支出4.2%;医疗卫生支出15.58万元,占本年支出1.7%;住房保障支出21.83万元,占本年支出2.5%。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部分人员人事变动,人员减少,人员类项目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26.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7万元,增长23.2%。其中:办公费4.35万元、印刷费0.32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0.58万元、邮电费0.87万元、差旅费2.9万元、维修(护)费0.29万元、会议费0.58万元、培训费0.58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工会经费1.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拨款经费项目结构调整,原人员类经费交通补贴调整为机关运行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7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59万元,下降49.5%,其中:公务接待费0.29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23.7%,原因为单位机构改革,部分人员人事变动调出,财政拨款经费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下降50%,原因为公务车无需大规模检修。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02.83万元,主要资产为:办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合计29.70万元;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合计47.78万元(其中一辆价值29.90万元,另一辆价值17.88万元);办公桌椅、会议室及档案室办公家具用具等合计25.35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三、运转类项目:指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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