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6-2385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05日
名称
对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05日

对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8-05 15:12 来源: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徐超雄、饶雄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人口落户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紧扣民生需求、顺应发展大势,精准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充分体现人大代办履职担当、为民建言的责任使命,为我们改进工作、提升效能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有力支撑。根据建议办理相关规定,我局第一时间组织专题研究、细化办理举措、规范办理流程,扎实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的落户与房产证办理互为前置、带子女落户难、相关制度限制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落实:

1.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改革。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协调公安户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将购房落户涉及的户口迁移、不动产登记等事项整合为毕业生落户一件事大学生就业落户安居一件事”“结婚落户一件事。通过流程再造,变串联审批并联审批,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窗出件,切实解决群众因部门间互为前置条件而反复跑腿的问题。

2.协调打通关键环节。针对城镇户籍人员(含因就学、就业户口迁出的大学生)回迁农村时,因合法稳定住所产权证与本村户籍互为前置导致办事受阻的问题,我局充分发挥跨部门协调职能,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对接公安户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梳理双方业务办理流程中的堵点,推动建立部门间内部核验与信息共享机制。对符合回迁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投靠落户人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通过平台数据比对、部门函询等方式辅助确认居住和户籍信息,尽量减少群众重复提交证明材料的环节。针对非婚生育子女随父落户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流程繁琐且成本较高的建议,经与公安户政部门沟通了解,该要求系国家户籍管理规定及全省统一户政规范所明确,为确保户籍信息真实性和未成年人权益,暂无法简化。我局将积极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收集汇总群众关于鉴定服务优化、费用合理降低等方面的诉求,及时向省有关部门反映,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政策线上解读和办事指引发布,为群众提供清晰便捷的查询途径。

3.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协调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人口落户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联动机制,针对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产权证明与户籍迁移形成死循环的特殊情况,探索实行容缺办理等灵活措施。通过部门间内部核验、信息共享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办事障碍。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后续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沟通,重点关注建议落地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二是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拓展人口落户”“不动产登记相关一件事集成服务的覆盖面。三是持续推动政务数据高质量共享,加快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待。

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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