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2530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文号
天公管委发〔2023〕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15:28 来源: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结合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公管文〔20232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市本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91日起至2023831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的招

标投标活动。

二、重点核查内容

核查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一)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一是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或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等。

二是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

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

一是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二是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性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三是招标人以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未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间未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实施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谋划部署(2023922日至925日)

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共同开展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925日前上述部门将2023年度市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联络表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重点抽查(2023926日至1015日)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交易的市本级项目中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5%,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占总抽取数的40%,交通工程项目占30%,水利工程项目占30%。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创建抽查活动,抽取检查人员,完成抽查工作。

)调查处理(20231016日至1031日)

针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结果公开(20231115日前)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将联合检查结果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1.关于印发《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23年度市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联络表



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20239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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