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42222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名称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11:28 来源: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有关单位

进一步压实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

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1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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