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42222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名称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我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
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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