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佛子山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乡镇基本情况
佛子山镇15个行政村(社区),总耕地面积89440亩,乡镇总人口39283人,其中乡村人口35419人,城镇人口3864人;乡镇总户数8954户,其中农户数8441户。
2020年佛子山镇实有机构个数9个,年末在职人数67人,财政供养人数67人:其中佛子山镇人民政府在职28人,佛子山镇财政所在职:17人,佛子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职人员3人,佛子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人,“以钱养事”单位在职人员共17人。村民委员会(社区)15个,乡镇村(社区)干部人数66人。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关于乡镇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辖区内村委会(社区)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委会(社区)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取缔非法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佛子山镇部门决算包括:佛子山镇人民政府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决算
纳入部门决算汇总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1. 佛子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2. 佛子山镇财政管理所(包含佛子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佛子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佛子山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佛子山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佛子山镇村镇服务中心. 佛子山镇文广服务中心、佛子山镇农村福利院、15个行政村社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初结转结余32.75万元,本年收入3858.19万元,总计3890.93万元,支出总计3890.9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零。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65.41万元,增长54.8%;支出总计增加1010.88万元,增长35.1%。增长原因主要退垸还湖项目资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以及扶贫项目资金增加等因素形成的。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年收入385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8.1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年支出389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6%;项目支出30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385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78.79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9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79.39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7.2%。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75万元。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389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11.54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9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79.39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7.2%。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4%;项目支出273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6%。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404.33万元,增长64.6%。增长原因主要退垸还湖项目资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以及扶贫项目资金增加等因素形成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880.9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69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1.3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公务接待费9.36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 2020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79.39万元;本年支出279.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8.93万元,减少12.2%;支出总计减少38.93万元,减少12.2%。增减原因主要有土地出让金及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149.79万元。其中:办公费3.29万元、印刷费4.02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1.90万元、电费4.07万元、邮电费5.01万元、差旅费7.64万元、维修(护)费26.03万元、购置费17.49万元、劳务费34.18万元、工会经费2.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4万元。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街道清洁车、消防车、挖机车专用车各一台。其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关于2020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5月佛子山镇人民政府决定对2020年沿湖村扶贫工程进行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佛子山镇财政管理所具体组织评价。评价工作人员对项目工程进行了调查走访与实地踏勘,查阅档案资料进行具体评分评价,调查对象分为A、B、 C三类,A类为直接间接受益群众,B类为社会群众,C类为内部员工,主要是财政所内部和镇机关干部,三类对象各抽样30份,评分占比分别为50%,40% ,10% 。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评价工作人员对调查问卷进行了阅卷、改卷,评分汇总:A类均分89.86,综合评分44.93,B类均分91.6,综合评分36.64,C类均分99,综合评分9.9分,项目合计均分91.5,综合评分91.5,根据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框架,按指标具体考核评价,综合评分99.5分,评价等级结果:优。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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