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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4137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佛子山镇党政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佛子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佛子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16 00:00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村庄,根据《天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天人居办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分期实施,示范先行、分类推进,传承文化、留住乡愁,村民主体、内生动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的原则,大力推进“厕所革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重大生态工程,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生活垃圾有效治理。 到2020年底,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运行及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镇区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达到70%,完成垃圾分类试点任务,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厕所粪污无害治理。推进“厕所革命”,2018年完成农户无害化厕所试点建设任务,建设、改造农村无害化公厕,无害化厕所率达到50%。
  ——生活污水同步治理。 2018年底,生活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运行,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工作体系。
  ——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分类开展精品型、提升型、基础型村庄建设活动,全面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精品型村庄比例达到20%,提升型村庄达到70%。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治理生活垃圾
  1.实施达标行动。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行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和优化,着力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构建合理的资金保障与分担体系,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线上监控。形成处置技术科学、处置设施完备、营运模式高效、资金保障有力的长效治理机制。
  2.推进垃圾分类。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引导市民做好垃圾分类减量。探索资源回收利用模式,建立回收网络,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3.开展存量整治。全面排查、整治不规范垃圾堆放点,全面清理公路沿线和河道、水库、湖泊、塘堰、沟渠淤积的存量垃圾;全面开展清洁农户“十户联创”活动,通过开展“党员干部包示范户、示范户带一般户、户户争当清洁户,年终评选清洁农户‘十户联创’优胜单元”的活动,提升广大农村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
  4、开展综合利用。2018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出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2019年,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全面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 。2020年,持续开展清洁农户“十户联创”活动,年底清洁农户达到全覆盖。
  (二)大力治理厕所粪污
  5.推进“厕所革命”。根据《湖北省城镇“厕所革命”专项规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全镇计划按照三级以上标准新建镇区公厕3座,改建2座,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免费开放的镇区公厕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公厕的档次和管理水平。
  6.统筹粪污治理。积极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协同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厕所粪污,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水平。到2019年底,全镇生猪、蛋鸡、肉牛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同步治理生活污水
  7.集中治理污水。到2019年底,实现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步开展,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在人口比较集中村庄新建污水处理站,实现污水治理达标集中排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湾建设联户污水处理设施,在分散农户村组建设单独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治理达标就近排放。
  8.整治涉水环境。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疏浚。
  (四)显著提升村容村貌
  9.改善通行条件。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2018年,全镇“四好农村路”示范线创建力争完成11.7公里,2019/2020年每年创建2条示范公路。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总目标。
  10.完善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农民建房技术指导,引导农户建设节能环保绿色新型住房,塑造具有荆楚特色的农村建筑风貌;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完善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村庄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防灾预防和设施建设。
  11.加强文化传承。注重乡土味道,体现乡土风情,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建造技术的挖掘和保护,弘扬传统农耕文化,建立信息档案与名录,形成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乡村文化。
  12.开展村庄绿化。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和林网建设,大力改善生态环境,持续建设绿色乡村。引导农民参与房前屋后植树、种花、种果,有序开展村庄绿化,确保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2020年90%行政村达到“绿化示范村”标准。稳步推进生态村创建,到2020年,市级生态村比例达到40%以上。加强湿地保护,开展农村小微湿地试点建设。
  13.加强公共照明。扩大农村电网改造面和供电覆盖面,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电能质量。到2020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以上,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普及率达到80%以上。
  14.整治环境卫生。以垃圾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整治山水林田路周边环境,大力整治农户庭院环境,坚决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理与美化。全面推进卫生乡镇、卫生单位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规范管理村庄规划
  15.加快规划编制。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开展镇总体规划修编,合理组织村镇建设项目用地与布局,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人居环境的全面发展。严格控制中心村规划布局,结合行政村调整和产业特色,修编和完善村庄规划。至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和管理全覆盖。
  16.严格规划管理。强化镇政府规划管控领导责任,压实村级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推动村民参与监督和自我约束。加强镇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联审联批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常态化的规划巡查督查机制,严格查处违法用地和建设行为。
  (六)持续完善建设管护机制
  17.建立管护机制。整合各方资金和力量,严格落实垃圾治理、污水治理、规划管控以及道路、绿化和沟渠河湖管理养护等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形成集约高效的常态化管护模式。健全制度、明确标准、落实队伍、保障经费、定期督查,形成运营规范的长效管护机制。突出村民的主体地位,探索发动引导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和运营管护。
  18.完善建设方式。制定具体措施,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按照有关规定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19.加强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开展专业化培训,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操作规范,鼓励其从事农村建房和涉农项目施工,引导当地村民成为公益性设施管理的重要力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负责本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和相关镇直单位负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完成佛子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经镇委、镇政府审批后,报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备案。
  (二)引导社会参与。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持续的宣传机制,明确宣传方式、宣传内容,深入实施“三乡”工程,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动员广大村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等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并有序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环境卫生光荣榜评选等活动;要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良性互动,逐步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强化政策支持。镇人民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按照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争取政策支持,大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干部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定期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滞后的地方将进行通报约谈。年底考核结果还将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并与各地建设奖补政策挂钩。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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