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053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干驿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年06月05日
名称
干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干驿镇2012年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干政办发[2012]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2年06月05日

干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干驿镇2012年兵役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5 00:00 来源:干驿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

现将《干驿镇2012年兵役登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对照方案,细化工作流程,扎实搞好兵役登记工作。

干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干驿镇2012年兵役登记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平时征兵准备,进一步规范兵役登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国征〔2011〕5号文件、国征〔2011〕7号文件、《湖北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天门市2012年兵役登记工作方案》为依据,搞好宣传、摸清底数、掌握情况,规范兵役登记程序,增强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观念,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征兵工作,为高标准完成2012年度征兵工作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二、登记的对象、年龄和时间

兵役登记对象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待业青年、个体工商者、在校生以及农村中当年12月31日前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23周岁以下大专毕业生、24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也应进行登记。已领取兵役证但未被征集入伍的适龄公民,每年应携带兵役证到兵役登记机构进行核验,直至年满22周岁止。新的《兵役法》规定,兵役登记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

三、登记的方法

1.适龄公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或工作证,3张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按规定的时间到镇人武部报名登记。

2.适龄青年因特殊情况(外出、在校读书)不能到人武部进行登记的,其家属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可代其进行登记。

3.民兵干部逐户上门进行登记。

4.引导、组织应届毕业生登录预征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四、兵役登记的阶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23日至6月5日)。镇征兵办组织各民兵连长学习兵役登记文件规定,吃透精神,统一认识,研究做法,进行动员,熟悉工作方法。镇人武部成立兵役登记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二)宣传发动阶段(6月6日至6月11日)。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手段,广泛学习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宣传兵役登记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使兵役登记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深入细致地做好适龄青年及家长的思想工作,确保兵役登记工作顺利进行。要组织人员按照兵役登记的对象条件,深入村组、农户,全面掌握适龄公民的去向和活动范围,切实摸清底数,为报名登记工作做好准备。

(三)报名登记阶段(6月12日至6月21日)。要采取站点登记与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本着方便登记的原则,要将兵役登记站设至各行政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并组织人员服务到站、服务到家。登记时要查验户口簿、身份证和毕业证,对应征公民的政治情况进行了解、身体情况进行目测、病史情况进行调查,并将其情况填入《兵役登记表》。

(四)确定服役范围阶段(6月22日至6月24日)。报名登记结束后,镇人武部要将登记情况进行分类,确定应服、缓服、免服和不服等服役结论。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当年和往年确定的应服兵役的适龄公民中确定预征对象,并发放《兵役登记证》。对应服兵役的公民,按照征兵所规定的年龄、政治、文化条件,择优确定一批预征对象,并对预征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符合预征条件的及时将《预征对象通知书》发给预征对象本人或家长。征兵时,直接通知上站体检。预征对象确定后,要加强对预征对象的管理,建立《预征对象动态管理卡》,保证时刻联系得上,召得回。

(五)统计上报、总结验收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兵役登记工作结束后,镇人武部将利用新版《征兵工作管理系统》,将兵役登记有关数据整理归档,录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按时上报市人武部。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兵役登记工作,要填写统计报表,规范登记档案,写出书面工作报告,把兵役登记工作落到实处。

五、《兵役登记表》的填写方法

各民兵连长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预登记,并填写《兵役登记表》。填写时,要求字迹工整、清楚,用词准确。预登记表填好后统一交镇人武部进行正式登记。填写方法:

1.文化程度填写“高中毕业”、“高中肄业”、“技工学校毕业”、“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初中毕业”等。

2.家庭住址:城镇写明街道,农村写明行政村、组别。

3.工作单位写单位全称。职务填写“工人”、“农民”、“个体”、“工商者”、“待业”、“临时工”、“学生”等,家庭出身写“军人”、“干部”、“工人”、“贫农”。

4.兵役证编号不填。

5.身份证号按本人身份证号如实填写。

六、服役状况的确定

各村(居)委会对本辖区已预登记的应征公民进行身体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填入登记表,由镇人武部提出结论性审查意见后报市人武部,市人武部根据公民实际服兵役能力以及有关情况,分别确定“应服”、“缓服”、“免服”、“不服”、“拒服”“已服”、“转服预备役”、“免服预备役”、“不服预备役”九种结论性审查意见,各种结论的含义:

应服: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缓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免服:有严重生理缺陷或残疾,有病史或其他严重传染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不服:被羁押正在接受审查、起诉、审判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拒服: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登记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检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已服:历年被征集入伍的适龄公民。

转服预备役: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免服预备役: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不服预备役: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七、预征对象的确定

自2009年起,兵员征集的主体对象调整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省征兵办明确提出今冬征集的新兵高中文化以上应届毕业生要达到70%,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比例提高到20%以上。为适应国防部兵员征集以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应征公民为主体的改革要求,各村(居)委会在兵役登记的基础上,对应服兵役的公民,择优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男性公民按2011年征兵任务数1:3的比例确定为今年征集的重点对象,并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同时要做好外出预征对象的跟踪管理工作。各村预征对象任务数见附表。

八、兵役登记的档案管理

《预征对象花名册》、《兵役登记情况调查表》、《应征公民兵役情况登记表》由各村(居)委会预填写,上交镇人武部后由镇人武部正式登记、汇总并报市人武部。所有材料必须于6月25日前报镇人武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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