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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4054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干驿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干驿镇抗震救灾预案
干驿镇抗震救灾预案
发布时间:2016-10-27 00:00

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依据《天门市地震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在震灾发生时担负的任务,扎实有效地做好抗震救灾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抗震救灾原则
  地震自然灾害具有发生突然,危害程度大,难以有效预料等特点,因此,抗震救灾工作应遵循以下行动原则。
  (一)加强教育,正面引导。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抓好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广大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相信科学,抵制谣言,稳定军心,民心,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自救措施,做到临灾不乱,树立灾后建信心。
  (二)整体联动,形成合力。镇人武部要随时保持和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联系,共同研究和分析灾情可能发生的区域、性质,确定民兵部署及任务区分等问题。灾情发生后,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行动,形成整体联动。
  (三)突出重点,先急后缓。抗震救灾工作要突出重点,合理区分兵力和任务,统筹部署,协调指挥,根据灾情发生的区域、性质,做到先重要方向,后次要方向;先处置紧急情况,后处置次要情况,先施救人员,后抢救财产。
  (四)就近用兵,安全可靠。按照快速施救,就近用兵的原则,我镇民兵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综合判定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科学救灾,确保人员安全。
  二、抗震救灾组织领导及职责
  镇党委、政府在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成立以欧阳宏卫书记为组长,副书记郭新才、纪委书记胡伟、副镇长周荆洲、宣传委员吴元珍、副镇长戴少军、组织委员肖雄伟、党委委员陈龙为副组长,镇交警郭佳鸿、派出所黄兵、国土所艾胜军、民政郭金广、司法徐国祥、党政办公室李方及镇辖30个村和2个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抗震救灾工作中的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部、四组",即:救灾指挥部、前方指挥组、宣传鼓动组、后勤保障组、镇区留守组。
  救灾指挥部:由欧阳宏卫任第一指挥长,郭新才任指挥长,在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镇重点民兵连、各村、社区民兵分队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兵力部署。
  镇区留守组:由胡伟任组长,在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机关值班和值班人员管理,组织学校、职工家属安全转移,确保镇区人员安全;随时与镇领导保持通信联系,遇有情况及时报告,按指示要求妥善处理。
  后勤保障组:由周荆洲任组长,在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清领发放救灾中的装备物资和器材,全力负责救灾工作的生活、卫勤、车辆等保障工作。
  宣传鼓动组:由吴元珍任组长,在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主要担负抗震救灾中的宣传鼓动作,励大家的斗志。
  前方指挥组含交通保障组:由戴少军任组长,周国平、陈志祥、魏建国、李志祥、杨宇为组员,主要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现场组织指挥,按照救灾指挥部的决心意图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周密部署,科学指挥,灵活处置,及时上报灾情和行动部署。
  三、干驿地区灾情分析
  天门市干驿镇地处江汉平原腹地,历史上未出现过破坏性地震灾害。灾情一旦发生,地震诱发火、爆等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直接威胁着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全镇各族人民将面临着严峻的自然灾害形势的考验。
  四、任务及决心
  任务:如发生破坏性的地震时,迅速组织民兵赶赴灾区,在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搜救区埋人员,抢救伤员,转移遇险人员,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
  决心: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时,视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迅速动员一切 力量,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雷厉风行的作风,尽快解决自身困难,立即投入抗震救灾一线,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力争把灾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责任区分及兵力组成
  抗震救灾的责任区分根据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镇民兵分队在抢救灾中的作用,本着就近分片负责和跨片区支援的原则,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一旦发生地震,全镇应急民兵随时做好机动准备,听令跨片区对重灾区、重点目标执行抗震救灾任务。
  六、各种情况设想与处置方法
  1.当发生一般和较大地震灾害时。各村应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组织该区域内的民兵应急分队和当地人民群众 实施抢险救灾,并将灾情立即报告镇党政办公室(电话:4541001、4541003)。镇党委、政府视灾情分片区组织应急民兵救灾分队,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2.当发生重大和特大地震灾害时。立即进行战备转化,迅速收拢人员,加强值班,迅速赶赴受灾现场,掌握灾情,及时上报相关情况。采取先主要目标,后次要目标;先严重,后一般;先震中,后周围;先本区域,后外区域的原则。按各村职责实施抢险救灾和集中优势兵力抢险重要目标和重灾区。必要时,按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要求,实行跨片区支援,力争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当发生其他地质灾害时。各村负责人迅速赶赴受灾现场,掌握灾情,及时上报相关情况,立足自身积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七、人员保障
  1.机关人员:一旦发生地震,立即召集在外休假、学习人员返回,机关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在位人员迅速集结至机关大院;
  2.基层人员:各村、社区出10人作为抗震救灾预备队,一旦发生地震,预案中所列各村人数属于由镇党委、政府统一调配人数;各村同时还要组织其他民兵开展抗震自救工作。震后40分钟,以上人员迅速集结至各村、社区。
  八、要求
  1.制定预案,预有准备。各村要根据当地可能出现的灾情,充分结合所担负的任务及本辖区的具体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好抗震救灾预案,成立相应的抗震救灾领导机构。做到统一指挥、密切协调、任务明确、措施具体,遇有情况反应迅速。
  2.长期防范,常抓不懈。抗震救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各村、社区平时要注重灾情的分析和研究,把无灾当有灾、小灾当大灾,做到常检查、常防备、常分析,真正把抢险救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议事日程,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3.就近用兵,整体联动。当灾情发生后,各牵头单位应就地就近快速组织所属分队进行抢险救灾,和当地密切协调,相互支援,多法并举,合力施救。当灾情发生突然,可边行动边向镇党政办公室报告;
  4.辖区各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单位的情况做好应急准备特别是银行、油库、液化气站、超市等;
  5.派出所不仅要对辖区进行巡查更要加强对银行、油库、液化气站、超市等重点单位的保护和巡查力度;
  6.镇交管办要随时保证救援通道的畅通;
  7.镇电信、移动部门要确保通信的畅通。
  九、信号规定
  当地震发生时,由值班人员用口哨发出紧急集合哨音,机关人员迅速集结至办公楼前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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