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2-04560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侯口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
标 题: | 天门开发区中心学校关于对154名中小学生进行资助的公告 |
经家长书面申请,各校根据《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天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成立评审小组,先由各班级评审,再由各学校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学校醒目处进行公示,上报市教育局审核,最终确定我区义务教育资助名单154名,其中小学寄宿生26人,非寄宿生39人,初中寄宿生89人,共计资助金额78375元,特此公告。
天门开发区中心学校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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