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187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高新园
发文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名称
天门高新园灾情上报工作规程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天门高新园灾情上报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7-04-28 00:00 来源:天门高新园

  1、辖区内自然灾害发生后,若出现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民政办在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电话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和县(市、区)民政局,并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调查核实受灾情况,指导帮助群众开展救灾工作。
  2、根据灾情初步核实情况,填写《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并以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文件形式,在12小时内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民政局,报告中要重点反映受灾村组、受灾时间、受灾范围、受灾人数、房屋倒塌、财产损失及农作物受灾程度等详细情况。
  3、如发生因灾死亡人员和灾民房屋倒塌情况,要及时上报《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和《因灾倒房户台账》。
  4、如发生重大自然灾害,要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8:30之前将前24小时的灾情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民政局,直至灾情基本稳定。
  5、《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填写说明
  (1)受灾区域:指本行政区域内受到灾害影响,且造成一定损失的地区。乡镇填写到村组。
  (2)灾害种类:干旱、洪涝、大风、沙尘暴、冰雹、低温冷冻、雪灾、病虫害、滑坡、泥石流、地震等。
  (3)受灾时间:指灾害发生的日期和时间,采用公历年月日和24小时标准计时方式填写。
  (4)受灾时段:指灾害发生的持续日期和时间,采用公历年月日时分方式填写,从灾害发生时间起至灾害结束时间止。
  (5)受灾户数和人口:指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的户数和人口数量。
  (6)因灾死亡人口:指因自然灾害直接导致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7)因灾失踪人口:指因自然灾害直接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8)因灾伤病人口:指因自然灾害直接导致受伤或引发疾病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9)被困人口: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中断,被围困48小时以上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的人口数量。
  (10)饮水困难人口:指因旱灾造成的饮用水水源枯竭或因洪涝等灾害造成的水源污染、破坏,短期内解决不了饮水问题的人口数量。
  (11)农作物:指粮食、经济和其他作物的总称。其中粮食作物是指小麦、薯类、玉米、高粱、谷子、其他杂粮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总称。经济作物是指油料、麻类、糖料、烟叶、水果等经济作物总称。其他作物是指蔬菜、青饲料、绿肥等作物的总称。
  (12)受灾面积:指因灾减产1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只计算其中受灾最重的一次(下同)。
  (13)绝收面积:指受灾面积中因灾减产8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14)毁坏耕地面积:指因灾导致被冲毁、掩埋、沙砾化等,在短期内不能恢复的耕地面积。
  (15)因灾减产粮食数量:根据农作物因灾减产程度进行估算,农作物常年产量参照统计数据。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只计算经济损失,不计入粮食减产数量。
  (16)倒塌房屋间数:指因灾导致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毁,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房屋数量。统计时,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不在统计之列。
  (17)倒塌居民住房间数:指倒塌房屋中以居住为使用目的,且正在使用的居民住房间数。
  (18)损坏房屋间数:指因灾导致房屋部分承重构件出现损坏,或非承重构件出现明显裂缝,或附属构件遭受破坏,需进行较大规模的修复才可以居住的房屋间数。统计时,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不在统计之列。
  (19)直接经济损失:指受灾体遭受自然灾害袭击后,自身价值降低或丧失所造成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基本计算方法是:重置受灾体所需费用、折旧率、损毁率(损毁程度)三者之积。
  (20)农业直接经济损失:指直接经济损失中农业损失的部分。损失粮食按当时市场价格逐项折算。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