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口街道办事处“清洁天门”行动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全市 “清洁天门”行动部署,切实改善提升街道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学习运用 “千万工程” 经验,以 “清洁天门” 行动为契机,围绕 “四旁”(路旁、水旁、田旁、屋旁),扎实开展 “四清”(清垃圾、清河渠、清厕所、清废旧)工作,推动街道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全方位、无死角进行,实现 “扫干净、码整齐、收通畅、清河渠、保长效” 的目标,营造和美乡村与整洁社区环境。
二、清理范围和内容
本街道下辖的所有社区、农队全域范围,重点整治 “四旁” 区域:
(一)路旁:街道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通村通组道路两旁。
(二)水旁:辖区内各河渠、塘堰水面及沿线(岸)两旁。
(三)田旁:各村田间地头周边。
(四)屋旁:各社区居民楼周边、村组群众房前屋后。
整治的重点工作为“四清”:
(一)清垃圾:集中清理街道 “四旁”、居民房前屋后的 “三堆两垛”,彻底清除常年积存垃圾;全面清运建筑垃圾、白色垃圾及道路沿线散落垃圾,确保堆放有序、环境整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转运机制,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牵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农队)
(二)清河渠:全面清理各类水体,特别是社区、行政村内河渠、塘堰等小微水体的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杂物;对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清淤疏浚,恢复水生态水环境,消除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厕所污水、洗涤灰水、厨房泔水、畜禽养殖粪污等直排水体行为,杜绝直排现象。(牵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各社区、农队)
(三)清厕所:加强对街道公厕(社区公厕、景区公厕、交通公厕)的保洁工作,及时清除水渍、粪污、垃圾、蛛网等,维修损坏设施,确保正常使用;引导新建、改建户厕入户入院,拆除国省县道两旁、河渠塘堰周边及其他露天旱厕。(牵头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农队)
(四)清废旧:拆除各类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破烂棚屋、废弃厕所等无功能建筑;清理废弃杆线、破损广告牌、“牛皮癣”;清除田间地头、沟渠内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更换、补植国省干线及街道主次干道边的残枝败叶、枯木死树,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工作。(牵头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城建办责任单位:各社区、农队)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按照街道 “清洁天门” 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求,成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娟 贺生波
副组长:周淑芬 敖亚军 黄 锋 龚文霞
涂红梅 王 强 倪亚夫 浣子然
成 员:张传兵 唐 涛 许少军 何建华 王 鹏 胡 科
徐江波 陈 诚 罗赛军 代品华 吴佳文 何 武
彭泽兵 涂义平 吴文波 周红平 罗文学 向社华
林振华 刘志华 伍广学 叶银平 杨小林 代兵红
黄 云 朱三仿 曾祥兵 王连斌 徐名琴 代丙华
(二)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各牵头办公室、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压实街道相关办公室的指导督导责任、社区和农队的主体责任,将突击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利用重要节假日和 “清洁天门”等活动 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考核:街道工作专班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现场检查、集中评议、限期整改、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动各社区、农队对标找差、改进工作;各社区、农队要发动包保干部 “随手拍”查找环境卫生死角,消除清洁盲区;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农队现场会、评议会,开展清洁社区、清洁庭院等评议推选活动。
(四)落实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市级专项激励资金支持,根据各社区、农队工作情况,实施专项激励。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农队和庭院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广大居民群众参与 “清洁天门” 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工作要求
(一)聚焦重点部位:街道、社区和农队要突出工作重点,街道重点整治高速公路、国省县干道、东风之渠、龙嘴河、杨家新沟、小湖新沟等沿线周边;社区和农队重点整治辖区内主干道、干支渠两旁。每个社区、农队要打造 1 - 2 个 “样板点”,培育 1 - 2 条 “风景线”;每个社区要选树 10 - 20 个各具特色的 “清洁庭院” 示范户。
(二)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参与 “清洁天门” 行动;巩固提升 “门前四包”“十户联创”“积分奖励”“志愿服务” 等有效做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将 “日常清” 与 “集中治” 相结合,在 “五一”“十一”“天马” 等重大节庆赛点,组织开展季节性环境整治战役。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大“清洁天门” 行动宣传力度,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发挥 “村规民约” 作用,征求群众意见,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力戒形式主义:严格对照工作要求,避免机械执行、过激操作、和运动式推进,不搞 “一刀切”和强迫命令;杜绝“造盆景”“刷白墙”“讲面子”等行为;不以通报、评比、排序” 等方式督导进度、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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