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湖公墓园坟墓拟迁移的公告
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白茅湖原长湖公墓(简称一期公墓),拟迁移至二期公墓。请所有坟主的直系亲属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坟墓迁移登记手续,具体公告如下:
1.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
2.登记要求:请一期公墓内的坟主直系亲属到所在社区(农队)办理迁移登记手续,户籍直系亲属不在社区(农队)的,可直接或委托亲友到侯口街道民政办公室105室登记,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由民政部门或属地社区(农队)统一进行迁移。请群众相互转告,确保登记无遗漏。
3.本公告涉及迁移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坟主登记亲属及时与登记工作人员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艾堂;联系电话:1558626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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