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高新园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1 11:04 来源:天门高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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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园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严格部署、周密安排,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为此,园区结合工作实际,配强了信息公开领导班子,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了规范管理。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天门”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
  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今年,园区政务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工委、管委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按照政务公开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三大攻坚战、拆违控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政府政策等重点政府工作以及惠民、资金分配和管理等方面,涉及范围较广,政务信息公开较为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情况
  本年度,园区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36条,不断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其中机构内部领导和人事类3条,政府工作情况信息46条,政策解读9条,公文17条,财政信息9条,企业等经济信息18条,民生信息7条,其他类别15条。


  (二)其他渠道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园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多渠道做好公开工作。首先,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栏作用,及时、完整的主动公开法规政策、财政信息、规划信息等法定公开信息。今年以来,全区利用政府、区直,社区门前公开栏定期或对需要及时公开的立刻进行公示,尤其是财政资金使用(如低保户名单、五保户名单)、公共资源配置(如农村危房改造名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如扶贫对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医疗救助名单)等重点领域进行及时的公开。另外,各社区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各季度社区财务流水账信息在公开栏上进行公布。公示栏上,小到几块钱,大到数千元,社区集体的各项财务收支都详细列出,把社区集体的财务动态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看得懂、算得清、记得住,让干部站得稳、行得正、过得硬。其次,利用标语、墙报、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对园区的各类信息进行公开。
  从社区政务公开栏中可以发现,园区政务公开的内容具体、详实,形式多样,布局合理,涉及到群众所关心的事项。
  在园区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园区本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园区每条政务公开的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内容没有涉及到敏感话题和个人隐私,无抄袭他人的公开内容的行为。公开内容凡涉及到我园区的且需要转载的,我方政务公开时都标明了转载来源,并从未在不可靠的网站上转载过相关文件和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园区共收到3次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在规定期限内均予以回复。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园区实行免费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务信息公开费用,没有政务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2018年度我园区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园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园区工委、管委主要领导的支持下,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如下:
  1、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提升;
  2、自查力度仍需加大。
  为更好地做好2019年园区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公开栏等渠道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3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5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5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1、继续提升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的信息。同时,多增加视频、图片、图表等形式,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
  2、提高公开内容的针对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逐步实现“我们公布什么,群众看到什么”到“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布什么”转变,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要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
  3、严格规范公开程序。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单位领导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园区的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4、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宣传。积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方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信息公开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人翁意识,着力建设园区认真抓好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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